領證前被退婚,女友不甘心:20萬彩禮給我,我沒權利給弟弟買房嗎
巴菲特:你人生最重要的決定,是跟什麼人結婚。在選擇伴侶上,如果你錯了,將讓你損失很多。而且,損失不僅僅是金錢上的。
而奧斯汀也在《理智與情感》里說道:婚姻,只考慮家境是荒謬的;不考慮家境是愚蠢的。可陷入愛情里的情侶,往往都看不到現實,只能看到彼此。
一旦雙方談婚論嫁之後,矛盾就開始激化。尤其在彩禮和嫁妝上,男方和女方的立場,就更是大大不同。男方認為彩禮是給女方面子,是走個過場;而女方卻認為彩禮是男方求娶自己的心意,是應該給她的,她有權利去做決定。
那麼,問題就來了,彩禮究竟該給誰?女方或者女方的娘家人有權利去動用這筆彩禮嗎?
01、戀愛5年,女友要求20萬彩禮
林昊和女友談了5年戀愛,感情已經深厚到可以談婚論嫁了。但林昊卻一直沒辦法求婚成功,不是他不想早日娶回女友,而是女友一直不曾答應過他的求婚。
在戀愛第三年,林昊提起結婚,女友卻躲躲閃閃不吱聲。林昊沒辦法,只好追問,而女友卻說,林昊現在工作才剛穩定,結婚的條件還不具備。
聽到這,林昊就知道,女友是嫌棄他沒什麼積蓄,買不起婚房,給不起她像樣的彩禮。林昊無奈之下,只好加倍努力工作,爭取早日升職加薪。
努力了2年之後,再加上家裡父母的資助,林昊終於在市中心買了一套婚房。當他帶著這套婚房的合同去向女友求婚時,女友這次卻難得地點了點頭,同意了林昊的求婚。
林昊欣喜若狂,馬上通知父母開始籌辦婚事。可是女友卻告訴他,她父母早就發了話,林昊要想娶她,必須得給20萬彩禮。
買了房之後,林昊和父母的錢,都被掏空了。可為了能順利娶回女友,再加上考慮到女友跟了自己這麼多年不離不棄,林昊心甘情願出這筆彩禮。
在父母東借西湊之下,林昊給女友湊齊了20萬彩禮。當他把20萬彩禮給到女友和准岳父母之後,准岳父母終於點頭答應了婚事。
02、領證前被退婚,女友不甘心
林昊以為自己買了婚房,又湊齊了20萬彩禮,兩個人的婚事肯定會很順利。可誰知道,在他提出要和女友先去領結婚證之前,他卻無意中得知,自己給女友湊來的20萬彩禮,被准岳父母拿去給小舅子買房子了。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