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日子是越過越好了,可我跟大坤兩人之間卻慢慢有了無形的隔閡。我還是我,大坤卻不是以前的他了。
開頭一年,生意特好,貸款也很快就還完了,大坤還買了車,一家人特別幸福。
大坤有錢了,人也真的開始變了,不僅吃穿上了台階,空閒時候玩的花樣也多起來。有很多次,他出去玩故意不帶我,我就知道有名堂。
果然,大坤在外有了女人。要不是我親眼見到他跟一個女人親密的舉動,我真還不信別人說的。
那天,我突然去了店裡,店裡不見大坤,突然從試衣間裡傳來女人的笑聲。這也不奇怪,說不定是哪個女人正在陪她老公試衣服。
我連忙給大坤打電話,電話在收銀台響了,緊接著,試衣間的布簾被來開,大坤從裡面走了出來,緊跟著一個女人也出來了。
大坤見到我,很是吃驚,那個女人估計知道我是誰,趕緊要離開,被我攔住了。
此刻,空氣像凝固了似的,為了避免來了顧客尷尬,我當著那個女人的面,很冷靜地跟大坤提出了離婚。
04
被背叛的心是無以言表地痛,想到自己遠嫁,全身心為這個家付出,現在日子好了,大坤卻如此傷我的心。
我以為大坤會回來求我原諒他,沒想到,那天晚上卻沒有回家。我的心傷透了,也涼透了,很明確地感覺到婚姻即將分崩離析。
三天後,大坤回家了,冷冷地說同意去跟我離婚。
我知道跟大坤的緣分盡了,他也是鐵了心跟我離,那就各自安好,無須留戀,無需糾纏。
於是,我跟大坤提出了離婚條件:房子我是搬不走了,那是夫妻共同財產,我應得一半,還要加上我拿出的28萬;家裡的添置是我用父母的錢買的,得按實際價格來算;服裝店和存款各要一半;我是受害者,得另給50萬。
我沒有提出過分要求,大坤卻變得惱羞成怒,吼著說不可能答應;公婆也站出來指著我的鼻尖罵我是蛇蠍心。並說除了帶走換洗衣服,其它的一律不准帶走。言下之意,就是要我凈身出戶。
05
此時此刻的我,才真正領悟到當初要遠嫁時,父母對我說的那番話,可惜已經晚了。
我不能在婆家人面前表現出自己的軟弱,再傷心,再無助,淚水只能往肚裡流。
十幾年的夫妻情已蕩然無存,孝敬了十幾年的公婆也視我為仇敵,心涼透了。儘管如此,我依然要堅持我的原則,拿走屬於我的那一部分。
我跟大坤怒懟,公婆在一旁幫腔,一時間,我們家烏煙瘴氣。周圍的鄰居都圍過來,有的看熱鬧;有的來勸和;有的說公道話。
嫁給大坤十幾年,我勤儉持家,待人誠懇,誰家有事也熱心幫忙,跟左右鄰舍的關係都很融洽。現在我有事了,站出來主持公道的人還是有的。
大坤和公婆在眾人的議論聲中,還有我的強硬態度堅持下,或許良心發現,最後只答應給我150萬。
有人給我出主意,要我走法律程序,我思前想後,算了,就是再給我幾個120萬,也治癒不了我的傷心。兒子還在上學,不想把事情再弄大,勸自己自認倒霉。
記得巴菲特曾說:「你人生最重要的決定,是跟什麼人結婚。在選擇伴侶上,如果你錯了,將讓你損失很多。而且,損失不僅僅是金錢上的。」
三毛說過:「學著主宰自己的生活,即使孑然一身,也不算一個太壞的局面,不自憐、不自卑、不怨嘆。一日一日來,一步一步走,那份柳暗花明的喜悅和必然的抵達,在於我們的修持。」
余秉英離婚了,雖說婚姻需要夫妻雙方共同來經營,可有的男人隨環境變化要變,女人能阻擋嗎?余秉英提出離婚沒有錯,想要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也沒有錯,可她卻這麼難,這也跟她的遠嫁和性格有關。
做人要善良,也必須帶點鋒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