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們談論起婚姻,就會有很多人這樣說:千好萬好沒有頭一個好。意思是說,做夫妻還是原配好。言下之意,就是說再婚夫妻難得幸福,因為面和心不和,過日子只是湊合,不能共苦。
雖說不是絕對,但相比之下,再婚夫妻的確能幸福長久的不多。
這位56歲的甘大伯就有深切體會,他禁不住感嘆:看搭夥老伴兒能否同甘共苦,住一次院就知道了。
甘大伯,56歲
我是一名國企職工,50歲那年喪偶。兩年後,女兒結婚了,我一個人在家感到特別孤獨,就尋思著找個老伴兒。
我的想法也得到了女兒的支持。我的條件還是可以的,有房有車有工作,還有積蓄,父母都有退休金,身體也還硬朗,沒有什麼負擔。平時除了跟朋友相聚喝點小酒,沒有其它的不良嗜好。但有一點就是不愛做家務,結婚幾十年來,也是女兒她媽給慣的。
在朋友的介紹下,我跟一個離異的女人有了交往。
她叫姜輝,48歲,有成熟女人的魅力。她在一家超市上班,女兒已經工作了,條件還是讓我滿意的。
在交往過程中,我問她有什麼要求,她說只要身體好,對她好就行,其它條件差點都沒關係。這個我是能排著胸脯跟她承諾保證的。我的要求也不高,能真心過日子,同甘共苦就行。
我們交往了快一年的時間,就選定了一個日子住在一起了。
感覺得到,姜輝還是喜歡我的,我提出住在我家,她欣然同意,我說先搭夥過日子,等到想領證了的那天就去領證,她也願意。
男人能遇到願意跟自己在一起過日子的女人就是遇到了福氣,所以要珍惜。
我們住在一起後,兩個人的開支我管,每月還給她1500塊零花,她還是滿意的。
姜輝每天抽時間把家裡整理得井井有條,還能做出可口的飯菜,又讓我感受到了家的溫暖。
在我跟姜輝交往時,就有人提醒我說,姜輝這個女人不簡單,離婚後有個兩次再婚,都沒多長時間就離散了。從相處的這段時間來看,我還是能感受到她的一片真心,只要我對她好,就有信心長久過下去。
人都有個性,也沒有十全十美的地方,她有時候耍耍小性子,我不會計較;有時候要我出錢買名牌衣服和包包,次數多了,我也會笑著拒絕,她也不生氣。總之,跟她還是過得來。
在一起兩年後,她說女兒要結婚了,有些事就想跟前夫商量商量,我也沒反對。畢竟女兒是他們愛的結晶,雖然離婚了,但女兒的事還是會牽扯到他們兩個人。
那天下午,她的前夫就約她出去了。說心裡話,我心裡還是有那麼一絲不痛快,不過,也沒有放不下的想法。
到了晚上10點多,姜輝還沒回家,發個信息沒回,就打電話,竟然是關機。不應該啊,她出門的時候,我特意看了她的手機一眼,滿格電,怎麼回事呢?我心裡開始忐忑。意外肯定是沒有,難道跟前夫重溫舊夢?胡思亂想到凌晨1點多,姜輝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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