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一年後,梁大哥卻提出了一件讓我難以接受,又不得不接受的事情。
03
那天中午,梁大哥突然跟我說:「我們雖然沒有領證,但還是夫妻,如果還繼續給你開工資,覺得沒有把你當做一家人。要不這樣吧,每月給你2000塊零花錢,還給你按時存2000塊養老錢,怎麼樣?」
每月不是硬生生少了1500塊嗎?我就不願意,接著,梁大哥就說他過世後,這房子就歸我。
我看他說得很誠懇,就勉強同意了他的決定。
人們常說知足者常樂,我跟梁大哥一起生活的這些年,他待我挺好的,他的幾個兒子也尊重我,我還是感覺到了幸福。
我們像往常一樣,一起出門買菜,一起出去散步,我每天依然雷打不動地幫他按摩腿。
可人的年紀大了,毛病開始多起來梁大哥住院的次數也開始多了。每次住院都是我在醫院精心伺候著,吃不好睡不好,累的時候心也煩。
女兒知道後,勸我多替自己的身體著想,不要把自己累病了。
漸漸地,梁大哥的腿病嚴重起來,有時候走路,我就成了他的拐杖。
在這種情形下,我比以前累了很多,無論大小事情都靠自己一個人來。這也不打緊,要緊的是梁大哥的腿越來越不行了,每次上個衛生間,都離不開我,要是沒來得及,弄髒衣褲是有的。
照顧這樣的老伴兒,短時間還行,日子長了,誰都有煩的時候。梁大哥看我有時候情緒不對,倒沒說什麼,但從他的嘆氣聲中,我感覺到了他對我的不滿。
04
算起來,我跟梁大哥一起搭夥過日子也快12個年頭了,平時也免不了爭爭吵吵,賭氣鬧分手,可最終還是沒分開。
雖說沒有誰離不開誰,但畢竟兩人在一起還是有感情的。這個年紀了,能在一起好歹也是一個伴兒,梁大哥每月還能給我幾千塊,所以,我也不覺有什麼不滿意。
隨著梁大哥的腿病惡化,多方就醫沒有起色,最後只得臥床。
梁大哥的臥床,對我來說就是一種「災難」。我已經66歲了,體力不支的時候,就會很不難煩。為此,梁大哥開始對我說一些難聽的話。
那天,正好是梁大哥80歲生日,他的兒子兒媳都來了。吃完飯,梁大哥就說有事要宣布。我想,肯定是存款問題,心裡還滿滿期待。
梁大哥說:「我有98萬存款,四個兒子每人22萬,還有10萬留著給我以後辦後事。現在住的房子看能不能留給她。」
聽完梁大哥的話,我心涼了半截,錢沒有我的份,房子更是不可能。果然,他的四個兒子都不同意把房子留給我。
關於這房子,我也沒有理由去爭。有人就說,要是領證了,或許能得到。其實,那時候梁大哥說房子留給我的時候,我提出領證一事,可他不願意,並說他說話會作數的。
現在,我也沒有必要再留在這個家裡了,就跟梁大哥正是提出了分手。
梁大哥並沒有挽留,也沒有說感謝一類的客套話。
我並不是唯利是圖的人,只是覺得過了這麼多年,結果一無所有,永遠是一個被需要的局外人。
夏阿姨跟梁大伯搭夥過日子的這些年,算收入還是不少的,也就是說,梁大伯還是沒怎麼虧待她。至於那些存款和房子,夏阿姨還是不要存覬覦之心的好,這樣,心裡就不會有失落。
年老了搭夥過子日子本來就是各取所需,哪有什麼真心替對方著想呢?關鍵時刻,無論是誰,都會向著自己至親的人。
所以說,搭夥過日子就只能是搭夥,放平心態,過好每一天。同時也要明白:搭夥過日子,在利益面前,說散就散,沒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