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拆遷分了100萬,我媽想給我50萬,弟媳不肯,我甩出帳單

2023-08-02

在人際交往中,什麼樣的人,最讓人討厭?或者說,什麼樣的人,最難長久維繫一段關係?那估計就是只想著從這段情感關係中得到東西,而不願意付出的人了。人的一生,會和無數人打交道,會擁有親情、友情和愛情等情感關係。這裡面的友情也好,愛情也罷,一旦在相處中,發現對方只想得到,而不願意付出,那麼都能選擇放棄這段情感

但友情和愛情,都是後天的,唯有親情,不僅是與生俱來,更是血脈相連,難以徹底割斷。所以,一旦親人之間,尤其是兄弟姐妹之間,發現對方是這種只占便宜而不願意付出的人,也能及時止損嗎?事實上,這種割捨,雖然很難,也不是不可以。即使不能徹底割捨,但也不能讓事情更加糟糕

換一句話來說,咱們不能慣著對方。因為自私自利的人,不會因為情分而醒悟,也不會因為你的妥協而感動,他們只會得寸進尺。所以只能撕破臉,不再繼續退讓,親兄弟明算帳。讓對方知道你的底線,最後的結果可能會好一點。王倩就遇上了這樣的弟弟,最後也是忍無可忍,和弟弟開始較真。

王倩的自述:

我爸媽就我和弟弟兩個孩子,我和弟弟相差2歲。說起來,我家在農村,當時重男輕女的父母,還比較多。但我爸媽還算好,雖說對我弟弟確實要比對我好一點,但對我也不差。沒有讓我放棄學業,也沒有讓我打工賺錢貼補弟弟。我爸媽對弟弟好一點,完全是認為以後在養老這一塊,弟弟的付出要更多。

我爸媽認為,想要兒子付出更多,自然現在要對兒子更好一點。我慢慢長大,理解且認同爸媽這個觀念,所以對爸媽沒有任何意見,對弟弟的感情也很深。但我不明白,在這種家庭氛圍中長大的弟弟,為啥和在重男輕女的家庭中長大的男孩子一樣,對待親情,只想得到,而不願意付出,很雙標呢?

生活中,都算是小事,第一次意識到弟弟計較是在我結婚的時候。我爸媽給了我6萬嫁妝,和6 萬彩禮一起,讓我帶回了婆家。我弟弟當時已經工作,他對我這個姐姐結婚,沒有買禮物表示祝福也就算了,居然還對我爸媽給我嫁妝,沒留下彩禮,很不高興。我弟弟後來和我表示,既然我沒留下彩禮,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

還拿走了家裡6萬嫁妝,那麼我爸媽以後的養老,我就要和他一樣,一起承擔。我們這邊基本上是女兒結婚了,家裡給一些嫁妝,然後以後父母生病,過來照顧幾天。逢年過節,買點禮物,給點小錢。不承擔關於父母的大筆支出,也不會和兄弟分娘家的財產。但到了我弟弟這裡,我爸媽給了我6萬嫁妝,我就要和他分攤以後養老的各種開銷

我當時也沒說啥,即使感覺到弟弟計較,畢竟我爸媽對我不錯,我婆家條件也挺好的。所以我本來就準備給我爸媽生活費,雖然不要娘家的財產,但我也準備在我爸媽養老的問題上,承擔一部分。但我沒有想到,弟弟會這麼離譜,他其實是想要家裡的所有財產,但負擔歸我一個人。說白了,如果真的所有的支出都一人一半,那得到也應該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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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婚嫁問題上,我只得了6萬的嫁妝,而弟弟結婚,爸媽給了50萬,湊夠了城裡新房的首付。彩禮和婚禮費用這些,就算了,後續我爸媽手裡頭的積蓄,也都是我弟弟拿走的。我和他的得到,完全不是一個檔次。我懶得計較,但沒想到讓弟弟得寸進尺。弟弟結婚第三年,孩子才1歲,我爸生病了。

住院期間,身邊還是離不了人。我覺得護工太貴了,而且不值當,這錢還不如給爸爸吃好一點。我媽一個人,肯定不可能每天都照顧我爸,身體吃不消。所以我和弟弟商量:「咱倆和媽媽一人一個晚上,在醫院照顧爸爸」。結果我媽照顧了一天,我照顧了一天,輪到我弟弟的時候,他說要出遠門打工。

我當時都無語了,你啥時候去打工不可以,自己老父親住院,你要帶著老婆出門?可我弟弟堅持老早就和別人商量好了,不管我和我媽怎麼勸,還是帶著弟媳婦走了。走就走吧,還把一歲的孩子留家裡。這麼一來,最後只能是我媽在家帶孩子,然後請了護工,我和護工輪流照顧我爸。

一個月之後,我爸出院,我給弟弟打電話,讓他回來結算一下費用。結果我弟弟說,他一開始住院,給了3000元,說我拿了6萬嫁妝,我也要承擔這些費用。我氣笑了,我請護工的錢,都超過3000元了。但能咋辦,幸好我老公這邊也好說話,他也比較孝順。最後我爸住院花了三萬多,都是我給的。

我爸出院後,又在家休養了半年,加上家裡還有個孩子,我每月給家裡的生活費,多了不少。然後等我爸的身體徹底好了,我弟弟帶著弟媳婦回來了,說不適應,我哭笑不得,這回來的時間,真是恰到好處啊。如果只是這一次,也就算了,爸媽也是我的爸媽。但隨著年齡上去,爸媽兩個人身體上的毛病也多了起來。

後來是我媽生病,我媽怕花錢,拖著不肯來醫院,我知道後帶我媽來醫院。醫生說不動手術也沒事,但以後會經常發作,然後要吃藥,就是人遭罪,但負擔小。動手術的話,就遭罪這麼一次,以後就徹底沒事了,只不過花錢多。作為子女,如果有能力,肯定不願意自己爸媽長期忍受病痛的。

但我弟弟搞笑了,他明知道我媽心疼錢,寧願忍受痛苦,也不願意做手術。他就說他尊重媽媽自己的看法,說不能忤逆媽媽。實在沒辦法,只能是我出錢。我弟弟一句好話都沒有,來醫院照顧幾天都不願意。又提起6萬嫁妝的事情,還說是我堅持要做手術,那我承擔費用,理所應當

諸如此類的事情,不少,每次弟弟都拿6萬嫁妝說事。然後說養老的錢,兩個人承擔,但實際上,大多數都是我一個人承擔了。我一忍再忍,最終還是在老房子拆遷後,拆遷款的分配上,發飆了。爺爺奶奶的老房子,拆遷了,我爸爸三兄弟,我爸分到了100萬。我是想讓爸媽留在自己手裡,當退路。

但爸媽不肯,說孩子們都不容易,要分給孩子。拆遷款的話,理論上是都給我弟弟的,但前提是我弟弟承擔了我這個姐姐結婚後,關於父母的大部分開銷。包括日常生活和生病住院這些。很明顯,我弟弟沒有做到這個前提。所以我媽說一人一半,給我50萬,真計較起來,都是弟弟占了便宜的。

要知道,弟弟在父母的各種開銷中,可沒有承擔一半。我當時也沒說什麼,結果弟媳婦還覺得自己吃虧了,各種鬧騰,不肯給我50萬。我看著弟弟和弟媳婦的嘴臉,實在忍不下去了,直接就甩出了之前爸媽住院的各種帳單,我說:「拆遷款我可以一分都不拿,但你倆先把這些帳單給我結了。」

弟弟和弟媳婦開始顧左右而言他,不想結算帳單,也不想分我50萬。兩人各種打親情牌,希望我和之前一樣,選擇妥協。但這一次,我不忍了,不管弟弟和弟媳婦怎麼說,怎麼鬧騰。我三天兩頭拿著帳單問弟弟要錢。當然了,我也心知肚明,弟弟兩口子不會給我錢的。但我還是要鬧騰,因為只有這樣,我爸媽才能把100都留在手上

你們說,我以後要怎麼做,才能讓我弟弟至少承擔一半我爸媽這邊萬一生病住院的開銷呢?你們身邊有我弟弟和弟媳婦這樣雙標的人嗎?

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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