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這次鬧到要離婚之前,還有一次也是吵到兩人分居,就因為王悅母親生病住院,張琴去照顧的日子少了一點。
當時婆婆生病住院,因為是骨折加上一些老年性的毛病,不算是大問題。更何況又請了陪護,孩子又太小,沒人照顧。所以張琴確實沒有每天都到醫院去照顧婆婆,但同樣沒有每天都去醫院的弟媳婦,就沒有被人指責,張琴就受到了婆家的指責。
其實婆家人說她,她還是能忍的,主要是自己老公王悅也各種埋怨她。說張琴作為兒媳婦,不夠孝順,說婆婆生病住院,即使有看護也要盡到本分,每天都要去醫院。
王悅完全不顧妻子的實際情況加以指責,以及把照顧婆婆的責任完全甩給了兒媳婦的事情,讓張琴很生氣,兩人大吵一架,最後以分居收場。
02.母親出院後需要有人貼身照顧三個月,我老婆沒工作是最合適的人選。
因為娘家爸媽要幫哥哥帶孩子,張琴媽媽照顧她孩子滿月之後就回自己家了。婆婆早在張琴懷孕之初,就說好了要幫小兒子照顧孩子,沒時間過來。所以沒有辦法,張琴直接辭職在家帶孩子,等孩子能送去幼兒園了再說。
婆婆出院後,因為是骨折,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加上又是老年人。所以婆婆即使出院了,還是需要在家靜養三個月,而且需要有人貼身照顧。
婆婆出院後回家,王悅兩兄弟開始商量誰來貼身照顧婆婆的事情。王悅弟弟的意思是自己兩口子都要上班,沒功夫。只能做到孩子上下學的接送,從婆婆手裡拿回來,照顧婆婆心有餘而力不足。
要是請看護,除了要額外出錢,主要還是婆婆不樂意外人照顧自己。說在醫院這段時間,就是外人照顧的,花錢還要看別人的眼色。最後王悅弟弟提出讓大嫂照顧,說:「哥,嫂子反正沒工作,就讓她照顧咱媽吧。你要是不樂意,我們再出2千元,就當是我們出錢,你們出力。」
還沒等張琴說話,王悅先替她答應了,說:「我正想說讓我媳婦來照顧,反正她就在家帶孩子,一天也沒啥事情。這個時候,作為兒媳婦不照顧,還要等到啥時候孝順呢?」
王悅這麼說了之後,大家愉快地表示就這麼決定了。張琴氣笑了,憑啥她的事情,別人幫她做決定?她當即就表示不同意,說自己帶孩子已經很累了,寧願兩家一起出錢請人照顧婆婆,也不願意拿這筆錢,一個人照顧婆婆。
03.你沒工作,又是兒媳婦,還有錢拿,你不照顧誰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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