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麼你父母走,要麼我帶孩子走」孩子1句「要奶奶」,女人慌了
如果你的父母並無大錯,善待了你的配偶,你的配偶卻缺乏基本孝道,不尊重他們,你能容忍配偶的行為嗎?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
對一個人來說,父母和孩子都是他的逆鱗,是他不能觸碰的存在。父母給予了他生命,呵護著他的成長,是他最重要的人,孩子是他生命的延續,是他的寶貝,若是別人不尊重他,他也許可以忍,可是,不尊重他的父母和他的孩子,甚至傷害他們,哪怕這個人脾氣再好,也忍受不了。
張愛玲在《婆媳之間》說:「愛護丈夫的女性為了使自己的丈夫生活得妥適,很高興地順服於婆婆之下。」
愛一個人,要懂得愛屋及烏,要懂得為他人著想。善待對方的父母,別讓對方夾在你跟他父母之間無法選擇,也是愛一個人的表現。要是他的父母對得起你,你卻不肯善待他們,再愛你的人也會感到失望。
01.為了幫我們買房,父母賣了鎮上的房子,與我們同住;
提到妻子錢女士,裴先生既感激,又感到不滿。他感激錢女士不嫌棄他窮,15年前在沒有房子的情況下嫁給了他,但也因錢女士過河拆橋、試圖趕走為他們付出太多的公婆的行為感到不滿。
「我跟老婆是工友,在外打工的時候認識的,墜入了愛河。由於我家境一般,無法在城裡買房,老婆的父母不贊成這門婚事,老婆堅持要嫁給我,跟她父母鬧了很久,我們才能順利結婚。當時,我只花了5萬彩禮,就娶到了她。」
13年前,錢女士生了一個兒子,小夫妻倆在城裡打工,把孩子放在老家,由公婆負責照顧。
6年前,裴先生和錢女士省吃儉用,攢下了一筆錢,想要在城裡買房子,但是,依然差了一些錢,找親朋好友借,沒有幾個人肯幫忙。
正當他們一籌莫展的時候,錢女士想到了一個辦法:「爸媽不是住在鎮上嗎?把那套房子賣了,錢不就夠了?」
「那我父母怎麼辦?那可是他們的養老房。」
「養兒防老,跟我們唄,這樣子正好,一家5口一起住,我們幹活,爸媽幫我們帶娃,等孩子長大了,我們輕鬆了,他們也老了,我們就可以孝敬他們了。」
聽了錢女士的規劃,裴先生動了心,諮詢了父母的意見。得到了兒媳婦「一家人一起住」的承諾之後,裴先生的父母答應了賣房的要求,讓兒子和兒媳婦如願住上了新房。
02.我父母既幫我們養家餬口,又幫我們帶孩子;
來到城裡之後,裴先生的父母可沒有坐享其成,而是努力幫兒子和兒媳婦減輕負擔。
裴先生的爸爸為了幫兒子和兒媳婦減輕負擔,在城裡的一家工廠找了一份活干,每天上十個小時的班,把賺來的錢都交給兒子,用來補貼家用。在爸爸的工資支持下,他們的日子好過了許多。
裴先生的母親在家裡,一邊照顧孫子,接送孫子上下學,一邊包攬家務活,給一家人做飯,打掃衛生,要是小兩口吵架了,裴先生的父母都會站在兒媳婦這邊,要求裴先生道歉。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