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1個要求」鳳凰男堅持「帶媽結婚」,女友:找別人去吧
子欲養而親不待,這樣的痛苦方晨承受了一次,不想再承受第二次。於是,他不願意讓老媽離自己遠一點,哪怕在一座城市不在一座屋檐下,他都無法接受。

02.有我媽在我身邊,省了很多事情;
方晨讀大學期間,老媽也來到了省城,租了一套房子,在一家飯店裡找了一份活干。每天下午放學,方晨都會回去探望老媽,吃完晚飯再坐著公交車回來。方晨大學畢業之後,他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兩居室,與老媽一起生活。
「我說真的,有媽在,省了很多事情,我也輕鬆了許多。我就不明白,有人給我們做家務活,以後還會帶孩子,不用煩心的,我女友怎麼就無法接受?」
每天早上,方晨起床之後,色香味俱全的早餐就擺在了桌子上,上班需要穿的衣服疊得整整齊齊,擺在床頭,鞋子裡放了襪子擺在門口,除此之外,桌子上還有裝在保溫袋裡、可以拿到公司加熱的飯盒。晚上下班後,衣服已經洗了,地已經拖了,晚餐已經上桌了,連洗澡水都燒好了。
「氣溫要變化,我媽永遠是第一個知道的,會及時提醒我增減衣服;每天我上班之前,我媽都會給我準備好東西,以防我忘掉了什麼。還有,我媽擅長管錢,要不是她幫忙管錢,我都不一定可以攢下買房娶妻的錢。」
「你一年可以賺30多萬,多攢點錢,以後買套大點的房子,我們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我給你們做家務活,給你們帶孩子,幫你們理財。」老媽的想法方晨是支持的,然而,他的女友不支持。

03.帶媽結婚,我的要求過分嗎?她太不通人情了;
方晨的女友是本地人,家境要比方晨好不少。作為獨生女,女朋友很獨立,家明明就在另一個小區,她非要花1000多的房租,住在出租房裡,讓方晨感到無法理解。
前段時間,已經26歲的方晨跟女朋友求婚,女朋友答應了,提出了6萬彩禮、購置婚房的要求,方晨答應得很爽快,還提出了買一套大三居的建議。
「我們以後至少要生兩個孩子,加上我媽,三居室我都嫌小。」
「一定要跟你媽一起住嗎?租房不可以嗎?可以租得近一點。」

聽了女友的話,方晨很不高興,強調道:「我就1個要求,那就是讓我媽跟我們住在一起。我爸已經不在了,我媽只有我了,她不跟我住跟誰住?她可以給我們照顧孩子,可以幫忙做家務活,可以幫我們管錢,這樣子你不也舒服了許多嗎?既然你答應嫁給我了,就希望你可以好好孝敬我媽。」
方晨堅持「帶媽結婚」,女友沉默了許久,沒有說什麼,轉身離去,當晚,女友給方晨發了一條簡訊:「找別人去吧,我不是你用來孝敬老媽的工具。」
雖然後來方晨找了女朋友好幾次,但是女友分手的態度很堅決,這段感情最終以失敗告終,女友也成為了方晨口中不孝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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