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美女碩士結婚41天,讓丈夫賠1000萬,丈夫給了660萬後跳樓了

5月份,翟欣欣誘導他去海南旅遊並以共同名義買了房,主動提出年內結婚。蘇享茂恰好也想早些穩定下來,雙方達成一致,之後,蘇享茂卻發現不對:翟欣欣明明有過婚史,為什麼騙他說一直未婚呢?他提出想看翟欣欣的離婚調解書,翟欣欣當然不會認為自己有問題,反而指責蘇享茂對她的隱私過多關注。
她稱要看也可以,蘇享茂必須付88萬,要求提得像他為她花100多萬買車一樣自然,這份離婚調解書蘇享茂最終看見了:2011年1月結婚,不足3個月就離婚,男方賠女方20萬。
若是蘇享茂警惕些,這時候就應該察覺到翟欣欣有很大的問題了,然而他缺少男女交往的常識,照樣被翟欣欣牽著走,與她領了證不說,還因為對方所謂改戶口本婚姻狀態吃了虧的理由賠了她45萬,婚前他便習慣為翟欣欣刷卡,動輒10萬、20萬的消費,婚後更是不必說。
事實上,翟欣欣不值得蘇享茂這樣做,她從年齡到婚史、工作單位等信息一律虛假,騙得蘇享茂動心與她結婚後,更將虛假進一步變成虛偽,嘴裡說著愛丈夫,奪取財產的行動半點不含糊,無數次強調家裡的錢應該交給她管,又催蘇享茂賣掉北京的一套房產買更大的房子。

只要蘇享茂不答應她的要求,翟欣欣便以離婚威脅,蘇享茂快被這些零碎折磨逼瘋了,他疲憊地同意離婚,但事情到這裡沒完,翟欣欣要蘇享茂手中全部的現金,要房子,還提出千萬賠償。
蘇享茂當然不想給,翟欣欣成竹在胸,以舉報他公司的稅務問題和軟體灰色運營等理由進行恐嚇,還聲稱自家有親戚能將蘇享茂直接抓走,這些不過是翟欣欣看準了蘇享茂怕事的性格特點使出的手段,卻偏偏有用,讓蘇享茂嚇得一度躲到酒店,最後無奈答應翟欣欣的要求。
2017年7月18日,兩人簽了離婚協議,前後41天,短暫的婚姻讓蘇享茂徹底變了,變得絕望無力,失去了以往奮鬥的信心。翟欣欣製造了這一切,再步步緊逼,非要蘇享茂拿1000萬補償,蘇享茂只能拿660萬,多餘的錢半分也無,他懇求翟欣欣寬限一下。

翟欣欣哪肯寬限,她在離婚協議上註明剩餘340萬必須在離婚後3個月內付清,每延期一天就多賠10萬,若不如此,她有的是辦法讓蘇享茂的公司軟體、他的心血,全部毀滅。蘇享茂終於不堪再忍受,離婚後沒多久,他便從高樓上一躍而下,結束了僅37歲的年輕生命。
蘇享茂的死讓翟欣欣成了人人指責的對象,家屬當然更要追究翟欣欣的責任,縱然不能讓翟欣欣得到刑事處罰,涉及民事贈與和侵權的問題也不能放過,具體結果並無報道,但翟欣欣這個名字自此被所有人記住,她也將為此付出代價,這段並不長的婚姻,是個沉重的教訓。
若沒有翟欣欣,蘇享茂的未來更多的是光明而非陰暗,也可見婚姻財產的處理十分關鍵。現行《民法典》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無法確保伴侶的品性時,一紙約定或許更能保護自己,前車之覆,後車之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