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鄉下那邊都挺重視姓氏的,女婿能夠主動提出讓孩子跟我們家姓,這一點還讓我們挺感動的。我們倆就這麼一個女兒,以後養老肯定還是得跟著女兒的,既然女婿也沒有意見,我們仔細考慮後也同意了。
畢竟女婿一直以來的表現還算可以,就除了家庭差一點,以後我們做岳父岳母的能幫一把,他們的日子應該也不會過的差。最主要的是我們也明白女兒是不可能會回頭的,我們也唯有同意這一條路,不然鬧下去女兒可能會做出更過分的事情。
因為考慮到以後要住一起,所以我們老兩口商量決定給女兒買了一套陪嫁房,這套房子應該算是比較大的,面積有160多平,一共是四房兩廳的。我想著我們住一間,女兒女婿住一間,如果有兩個外孫就剛剛好,有一個的話剩下一間就留來做客房,這樣也剛好合適。
這套房子我們是寫在女兒名下,但是我加了條件。以後女兒女婿必須得給我們養老,兩個親家過來小住可以,但若是長期過來住肯定是不行的。至於女婿說的孩子隨我們姓我們並沒有什麼想法,在我們看來孩子跟誰姓都是我們的外孫,這不會影響我們對孩子的愛,所以就不作要求,一切隨著他們夫妻倆商量來。
這些要求我都寫在了協議里,並且讓女兒跟我簽了字。如果以後他們夫妻倆做不到,那我們就有權利收回房子。我這個協議我並沒讓女婿知道,甚至還讓女兒瞞著女婿,畢竟我們認識的時間還不算長,我對女婿實在沒有那麼信任。
當時我也只是有備無患,但我怎麼也想不到這協議還有用得到的一天。兩個月前的一天晚上,女婿找我們倆談話,「爸媽,有件事我得跟你們說一聲,我爸媽年紀大了,身體都不太好,住在鄉下看醫生都不方便,我作為他們的大兒子這麼多年也沒管過什麼,現在我得儘儘孝。」
我問道:「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是想讓我們給你爸媽騰位置嗎?你還記得當初你是怎麼承諾的嗎?」
女婿回答:「你們在這邊帶娃也辛苦,回自己家住還輕鬆一些。反正距離也不遠,以後我跟小瑩也會經常回去看你們的。」
沒想到我們還是看走了眼,我們為他們這個小家真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女兒生了兩個孩子,兩個孩子都是我帶大的,就連晚上也是我帶著睡的,沒讓他們操一點的心。
養孩子很費錢,需要花錢的地方特別多。但女兒女婿從來沒有給過我們生活費,家裡所有的生活開支全都是由我們老兩口買單,我們倆的收入如果在自己家的話,日子能夠過得非常瀟灑了,可是在女兒家根本就剩不下多少錢。而女婿什麼負擔都沒有,每個月還能轉一筆不少的生活費回去給兩個親家。
在工作上我們也幫助了女婿不少,女婿在公司是搞業務的,我們認識的的朋友比較多,也給他介紹過一些生意,要不是這樣女婿也不可能升職加薪那麼快。
其實細想起來女婿會有翻臉的一天也不奇怪,他當初的行為就表現出了一些。自從他升職後,他就不像以前那麼小心翼翼了,雖然對我老伴還是表現的挺尊重的,但有時候對我就沒有那麼客氣了,有時候孩子沒帶好他也會大聲對我說話。
這在以前是從來沒有過的,我當時也沒有計較,只是覺得可能女婿是心疼孩子,情緒上來了才會對我這樣,畢竟他事後也有跟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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