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駭人聽聞的行為我們光是看著就覺著一陣毛骨悚然,彭斌文卻能目不改色將其吃下,還邀請李增明跟楊術一同「品嘗」,二人還真就一起吃了!在劉某死亡後為了防止警方抓捕,三人各自逃竄回老家。
由於這起案件只搶劫到了2000元錢,提供了一萬元用來購買槍枝的楊術是怎麼想怎麼虧,加上他自己對於彭斌文的行為也心有餘悸,因此在一個多月後彭斌文再一次邀請楊術「共謀大事」的時候,楊術便婉言拒絕,因此這次行動只有彭斌文跟李增明二人。
由於楊術的拒絕,彭斌文內心始終憋著一股火氣,在2005年1月14日晚上,彭斌文與李增明遊蕩到了湖南株洲天元區附近,看上了一輛豐田轎車。轎車車主羅某是位高大壯漢,車上也還有另外一位女性,但礙於彭斌文跟李增明手中的槍枝,二人均不敢反抗。
「晦氣!」彭斌文暗罵了一聲,他沒想到羅某跟同行女性身上也沒有什麼現金,強借不到錢,再加上楊術的拒絕,這一次彭斌文比之前更加喪心病狂,不僅殺害了羅某跟同行女性,甚至還將羅某的腦袋割了下來,又另外割下了女性的胸部,想要繼續拿去當「下酒菜」。
是的你沒看錯,在食用了湖北劉某的器官後,彭斌文對「吃人」的行為上了癮,他甚至認為這是自己作案的標誌。但由於很快有人要經過,害怕被發現的彭斌文只能作罷,開著羅某的車停到株洲市天元區新村的宿舍樓下後,彭斌文跟李增明便揚長而去。
由於三人都曾經入獄過,又是有計劃行事,因此哪怕用如此殘忍的手段殺害被害者,在現場遺留的痕跡也不多,這讓警方的辦案一度陷入僵局。但成也經驗敗也經驗,由於三人打掃犯罪現場的手法太熟練,讓警方認為一定是有前科人員進行作案,因此湖北警方跟湖南警方共同調查這些年的刑滿釋放人員,試圖從中找到線索。
在殺害羅某的時候,從車中下來的彭斌文與李增明剛好被走過的路人看見,路人提供了二人的大致身材情況;且宜都警方發現,在劉某被害不久,曾經有一個人持假身份證入住賓館,同行的還有另外兩人,這三人中有兩人的身材都跟羅某被害時目擊證人提供的線索相吻合!
有了目標一切就好說,這三人剛好跟湖南地區剛刑滿釋放的三人對得上號,警方一下子就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了楊術、彭斌文與李增明身上並分別將三人抓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彭斌文不僅故意殺人,還在2個月內殺害4名無辜群眾,並對屍體行侮辱之事,屬於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罪;此外他們還違法持有槍枝器械,等待著他們的只會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