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我們在生活中碰到了一些不想聽,卻持續遭在耳邊響起的聲音時,總是會忍不住埋怨一句「吵死了」,這原本只是一句誇張的形容,但如果真的有一天,你碰到一起被「吵死了」了的案件時,你會怎麼看待?
很少有人知道,噪音其實真的能「殺人」。我們生活中的噪音其實是有具體的分級的,這個分級說白了就是我們人能聽到的聲音所劃分的「分貝」,當外界聲音超過50分貝的時候,就會嚴重影響人的睡眠與休息,超過70分鐘則會影響人的正常活動,超過90分貝則會引起神經衰弱等一系列問題。
家住北京市海淀區某生活住宅區的李家人就碰到了這麼一樁糟心事,自家老頭子在家睡覺時,竟然被隔壁安裝防盜門的聲音吵死了!
2016年6月的一個周六,中午1點左右,已經退休在家的李某正在家中午休,到了李老頭這個年紀,班也不用上了,只用在家安享晚福,享受下子女們的孝敬,再配著老伴兒消磨消磨時光,日子可美得很。
但李某的休閒時光並沒有持續多久,突然一陣「滋滋滋滋」的巨大噪音把李某從睡夢中驚醒,當時就嚇得李某心跳過快,好一陣才回過神來。這持續不斷的噪音著實擾人,別說睡覺了,就連醒著做其他人,都難以接受這股聲音。
很快李某發現這股聲音就自家樓上,家住301的李某循著聲音找上去,發現501的住戶連先生正請了兩個工人楊某跟刑某,在安裝家裡的防盜門,那「滋滋滋滋」的聲音,是工人安裝防盜門時打固定孔發出的聲音。
看到眼前這一幕李某其實很不滿意,這大周六的,還是中午大家需要午休的時候,連先生在這裡安裝防盜門,不是誠心找街坊領居的不痛快嗎?連先生也自知理虧,所以連連道歉,向李某表示只要半個小時就能裝好防盜門。
畢竟都是鄰居,李某也不想因為一個防盜門鬧得大家都不痛快,既然連先生給出了半個小時這個說法,李某就算再不痛快也只能先回去,李某心想,自己就回去等半個小時,如果半個小時後這惱人的裝修聲還沒停,自己再上來找連先生的麻煩,這一次自己肯定就不會再跟連先生客氣了。
可是還沒等到李某再次上來找連先生的麻煩,剛回到家沒多久,他就感到一陣心慌氣短,整個人都喘不上氣來,眼前直發黑。看到李某這番狀態,他的老伴兒立刻察覺不對,趕忙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李某其實一直就患有冠心病,畢竟年紀大了,人有個什麼毛病也很正常,李某按時服藥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發作過了;但這次連先生家安裝防盜門的噪音,一下子將李某從睡夢中驚醒,很可能導致李某受到了驚嚇,這冠心病也因此再度復發。
李某雖然被及時送到了醫院,但由於這次冠心病病發來勢洶洶,醫院雖然已經盡到了最大的努力,但還是沒有將李某搶救過來。經判定,李某的死因為心源性猝死,這是最常見的猝死原因之一,常發於各種已有心臟病史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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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好好地一個老頭,就因為在家睡了個午覺,結果被鄰居「吵死了」,這樣的結果李某家人怎麼想都無法接受,因此李某的妻子以及孩子共同將連先生還有兩名安裝工人刑某、楊某,甚至防盜門的廠家全部告上法庭,要求幾位被告共同承擔李某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失費等在內的一共129萬元賠償金。
面對這樣的要求,連先生、安裝工人、防盜門廠家均表示無法理解。在連先生看來,自己不過是安裝了個防盜門,又不知道李某有心臟病,怎麼就成為了「殺人兇手」了?安裝工人楊某、刑某也無法理解,在他們看來自己不過是拿錢辦事,連先生給了錢,他們就去安裝防盜門,誰在上門搞安裝的時候,還會去打聽裝修戶主的鄰居情況呢?
自認為最「冤枉」的當然是防盜門生產廠家,在他們看來自家的防盜門又沒有質量問題,防盜門賣出去了,怎麼安裝是戶主的事情,難道自己還能管到客戶怎麼安裝防盜門嗎?
這樁案件可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麼法院到底該如何判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這個限制的作業時間一般是指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工作日的中午12點到下午2點,晚上6點到第二天早上8點,這些時間都屬於不允許施工的時間;如果非要在這段時間內進行施工,則需要採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如果從這方面來看,的確連先生要求工人在周六中午施工,是屬於違規作業,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但問題在於連先生事先也的確對李某患有心臟病一事不知情,在正常認知下,裝修防盜門所產生的噪音並不會致人死亡,也不會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因此不能將李某的死歸結於連某安裝門上,這二者之間沒有必要的因果關係。
根據以上原因,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防盜門廠家對此案沒有任何侵權責任,連先生以及施工者楊某、刑某雖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但他們的行為與李某之死沒有必然聯繫,只需要支付包括喪葬費、救護費等在內的1.8萬餘元賠償金。
面對這樣的判決,李先生家人顯然無法接受,他們決定繼續上訴,但終審結果還是維持了原判,駁回了李某家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