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深以為然,人心隔肚皮,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雖說不能存有害人之心。但為了保護自己,確實要有防備之心。但這裡面的防備之心,大多數應該針對外人。那麼夫妻之間,父子之間,也需要有防備之心嗎?李大爺原先認為家人之間,應該坦誠相對,彼此之間沒必要有防備。
從結婚開始,李大爺的老婆,就完全信任他,家裡大事小事,都是李大爺說了算。而李大爺自己,在兒子長大成人之後,因為覺得兒子比自己出息,有見識,也是處處都聽兒子的。兒子結婚成家後,建議李大爺賣掉老房子,換成他工作的城市的新房子。李大爺本想答應,但聽了村裡老鄰居的話,他又改主意了,他不知道兒子能不能理解他。
傾訴人:李大爺
我家裡條件差,兄弟姐妹又多,作為大哥,我自然沒有念書的機會。我老婆,娘家條件也一般,作為家裡的大姐,也是和我一樣,讀書的機會都給了弟弟妹妹,而我倆都是家裡和地裡面這些事情的主力。不過即使我們大字不識幾個,也知道只有念書,有了文化,才有出息。
所以我倆再苦再難,都要讓孩子念書。我和我老婆,就兒子一個孩子,全部的時間和精力都花在了兒子身上。兒子也爭氣,從小成績就好,後來更是考上了很不錯的大學。我認為兒子有文化,有見識,後來家裡的大事小事,也基本上都聽兒子的。不僅如此,我也從不干涉兒子的決定和選擇。
不管是考什麼大學,選什麼專業,還是後來戀愛結婚,我都沒有任何意見,都隨著兒子自己的想法。兒子大學畢業後,留在老家隔壁城市工作,因為專業對口,有發展空間。後來在工作中認識了兒媳婦,本地人,兩人就在隔壁城市,買了房子結婚安家了。兒子結婚,我和我老婆幾乎掏空積蓄,給了30萬,雖說不夠首付,但也盡力了。
婚後一開始,兒子和兒媳婦一起,一個月回家兩次看我們。但後來隨著工作越來越忙,兒媳婦生下孩子之後,兩人沒啥時間來看我們了。我們沒去給兒子帶孩子,我覺得我和我老婆都沒啥文化,親家母有文化,又願意幫忙。所以我們就每月給1000元,意思一下。然後經常過去看看,幫忙做些家務。
這樣的日子,過了好幾年,前段時間,兒子和我商量一件事情。兒子的意思是他這一輩子,就在這座城市定居了,想讓我和我老婆賣掉村裡的老房子,然後去他工作的城市買一套新房。兒子說:「爸,咱就在同一個小區買一套小戶型的房子。到時候我和我老婆,就能在身邊照顧你倆了。而且大城市,醫療條件也好,你們歲數上去了,有點不舒服,看病也方便。」
我覺得兒子的建議很好,處處都是為我們老兩口著想。我認為以後反正跟著兒子養老,村裡的房子確實沒啥用,賣掉也不錯。我想著和兒子在同一個小區,能經常看到孫子,滿心歡喜。可正當我準備答應兒子,賣掉村裡的房子,去買一套新房的時候,老鄰居的一番話,讓我改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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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老鄰居說:「咱們這裡的房子,雖說離城區近,現在也算是工業園區附近了。但到底還是村裡的房子,談不上值錢。你家面積大,房間多,可算下來,估計也就能有個50萬。你們兩口子,積蓄都給兒子結婚用了,所以只有這50萬,只能貸款買房。你們這個年紀,估計還是要讓你兒子作為還貸款的人。」
我沒想到這一茬,有點愣住了,老鄰居喝了一口水,接著說:「你們老兩口加起來也就4千多一點的退休金,你肯定不捨得讓兒子還貸,畢竟他還背著自己房子的貸款。所以你倆給了錢之後,用啥生活?萬一有點頭痛腦熱,用啥看病?」鄰居大爺的意思是,即使兒子再孝順,老人還是要給自己留後路。
人心會變,即使是自己的孩子,也要有點「防備」。要是手裡頭有錢,那去買新房,無所謂。但是賣掉自己的老房子,重新貸款買一套新房,確實有風險。我聽明白了,鄰居的話雖說不好聽,我也相信兒子不會不管我和我老婆。但要是我們真的把自己的老房子給賣掉了,萬一以後和兒子有了矛盾,住不下去,想回來都沒地方回。
再說了,到時候我和我老婆生病,需要用錢。如果不貸款買房,我們這幾年的退休金要是不還房貸,就能存下來不少。實在不行,還能賣掉老房子。比起到時候要賣掉名義上兒子貸款的房子,肯定要簡單不少,也不會讓兒媳婦有意見。我想了想,改了主意,拒絕了兒子的建議。我沒和兒子說實話,我只說自己還是不捨得離開老家,離開老鄰居。
兒子見我改了主意,也沒多說什麼,表示現在交通方便,既然我不願意離開老家,那就不離開。他會帶著老婆孩子,儘量多來看望我們。你們說,我這樣的決定對嗎?萬一兒子知道了原因,會理解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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