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仙是開海鮮檔的,最近又在新開的一個菜市場裡開了分店,讓幫工陳大姐在那邊管理。想想如今這日子,再想想過去,他已經很知足了。當初他想開海鮮的時候,就十分的開心,畢竟自己也是很熱愛這個工作,看到自己的客人在自己的店裡買的海鮮回去之後,吃的開心還會在這裡買的,所以也是非常得滿足,後來回頭客也是越來越多,後來賺的多了,也就想著開個分店,到時候客人不管是走到哪裡都還是可以吃到自家的海鮮,那樣也是非常的不錯的。
當然,也有煩惱,過去可以借闖事業不結婚,現在就沒法找藉口了。父母經常催他找老婆,甚至有點飢不擇食了,陳大姐剛來時,他們甚至問她有沒有結婚。陳大姐差點笑岔氣了,她都四十多歲了呀。兩個人還是有點區別的好吧。
張海仙知道自己該結婚了,他的條件不差,也有姑娘明里暗裡地表示過,但他都在裝糊塗,因為他心裡還有一個人。
十年前,張海仙二十歲,風華正茂的年紀,口袋空空,他經常對張珊珊說,以後要讓她住高樓,坐豪車。張珊珊每次聽了都很高興,說自己只要有一間可以容身的房子,一個可以隨時做飯的廚房就夠了,車子嘛,有自行車就行了。畢竟車子也只是一個代步工具,房子不管是在哪裡都是一個溫暖的港灣,平時的話也只要是兩個人光在一起就會感覺到非常的幸福,也非常的知足。
然後他們就一起去巷子口吃魚蛋。張珊珊愛吃魚,怎麼吃都不夠,但他們的錢太少,魚蛋也有魚腥,張珊珊是個容易打發的女孩。
那年冬天的一個夜裡,他們逛街上了過街天橋時,他又指著下面來往的車,和兩旁高聳的樓房,說:「張珊珊,相信我,有一天我會讓你住高樓,坐豪車的。」但這一次張珊珊沒有配合,她說:「我不要以後,只要你現在能拿得出八千塊錢。」
他頓時就愣在了那裡,如果有錢,他也不可能會帶著她在這麼冷的夜裡逛街了。他這才發現她眼裡有淚水,忙問她怎麼了。她說:「我爹媽知道了我們的事,要我跟你分手。」
父母將他的底細調查得很清楚,他父母是普通工人,工資不高,而他一個大小伙整天不務正業,拼不了爹,又不能拚命,這種人嫁他做什麼。
張珊珊覺得,如果張海仙能拿出一萬塊錢來,就可以告訴父母他其實也能賺錢。她自己身上有兩千塊,只要張海仙再拿八千出來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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