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老人用這個方法測試兒女,人老到底把財產給誰放心?值得借鑑

兒子和女兒當時也都跟我保證了,不經過我的允許,絕對不會動我的養老錢的,讓我放心。
打那之後,女兒每個月都會問我還有錢花嗎?用不用打點錢給我。我嘴上說不用,但是心裡很放心。而女兒也會隔三差五給我發個小紅包,給我買點東西,有時直接從網上買了,快遞寄我家裡。而兒子卻從來沒有問過我,缺不缺錢花。
兩個月之後,我跟兒子和女兒說,我覺著自己現在上了歲數,做家務越來越吃力,再說自己的經濟條件還可以,就想著請一位鐘點工或者保姆來照顧我。我想讓他們把我的養老錢還給我。
女兒聽完,表示支持,她一直就擔心我一個人住,還要做飯、洗衣服,還要收拾家務,太勞累,第二天就把我那8萬養老錢還給我了。
但是兒子卻不同意,他說我現在身體很好,自己照顧自己完全沒有問題。完全沒有必要花那錢請個保姆,保姆費每個月少了5000塊錢下不來,都快趕上他一個月工資了。
兒媳婦也跟著勸說,最近他們正打算再買一套大點的房子,手頭也不寬裕,這種時候我不該請保姆亂花錢,還想著我能再給他一些錢幫幫他。
女兒和兒子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我一下了明白了,養老錢交給誰更放心。
我把手裡剩餘的90多萬,讓女兒幫我全部存到了一張銀行卡上,交給了女兒幫我保管,只有女兒和我知道。
另外,女兒貼心地幫我請了一位鐘點工,每天按時來幫我收拾家務和做一頓中午飯,每個月付2500塊,而我把自己有限的時間和精力,都用在了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上,比如寫作和跳舞。

同時,為了防止我去世的時候,他們兄妹兩個會因為這筆錢起紛爭,我讓女兒陪我一起提前去公證處做了公證:我的兩套房產,他們一人一套,小的那套給兒子,大的那套給女兒。存款如果在我百年之後有剩餘,兒子拿1/3,剩餘2/3給女兒。
或許兒子以後會對我的這種分法有意見,但是我認為這樣做才公平,因為這些年女兒對我的照顧和付出不比兒子少,這是她應得的。
做完這些之後,我跟女兒約定,這些先不必告訴她大哥,等我走後女兒要按照我的遺囑,把屬於兒子的那一份交給兒子。
為此,女兒也更加孝順我,在女兒的陪伴下,我對現在的晚年生活很滿足,也很幸福。
寫到最後:
在我們傳統觀念里,都說養兒防老,但是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老人們的思想也在慢慢改變,有些女兒甚至比兒子更優秀,所以在處理自己的財產問題上,老人有決定權。
很顯然,財產一定要交給對自己孝順,讓自己放心的子女。對於啃老和不孝順的兒女是一定不能把養老錢交給他們的。
您對於蘇奶奶這種做法贊同嗎?您認為她把房子和財產,分給女兒大頭的這種做法妥當嗎?或者您還有更好的建議?歡迎大家在留言區說出您的觀點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