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東大案:妻子聯合情人雇兇殺夫,不想情人與殺手皆被反殺

2023-08-15     昀澤     10265

在2010年6月3號有一個名叫只能黃博的老人被火化,但最後火化出來的骨灰卻非常多,足足裝了幾個罈子。當時鄭秋的幾個工友還戲稱「這怕不是兩個人的量」。

警方立即對鄭秋進行提審,並將火化場的事告知鄭秋,在警方的威嚴之下鄭秋交代了全部的真相。

2010年山東大案:妻子聯合情人雇兇殺夫,不想情人與殺手皆被反殺

原來在張代被鄭秋殺了後整日惶惶不可終日,生怕被警方發現。而在6月1號警方還沒找到他,王達卻找了上來。

此時的鄭秋只知道死者開的車是王達的,但並不知道死者張代是王達派來的殺手,他將張代當成了偷東西的小偷。而王達也利用這一心理對鄭秋進行敲詐勒索,就在鄭秋準備付錢之際王達卻不小心說漏了罪。

於是鄭秋看到王達如此欺人太甚,將自己的老婆拐走,又要僱傭殺手來殺自己,最後還要敲詐自己一番,兔子急了也會咬人,於是鄭秋和王達廝打了起來,兩人在廝打中怒火中燒的鄭秋用刀殺死了王達。

為了不被警方發現屍體,害怕的鄭秋想到了自己的職務之便,因此趁人不注意將王達的屍體和自然死亡的黃博進行了火化。

事後商河檢察院對鄭秋提起公訴,法院以過失殺人罪和故意殺人罪對鄭秋進行了判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情節嚴重者可以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死亡罪】因過失死亡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本案中鄭秋失手殺害張代後並未報案,反而想要偽造成車禍,情節嚴重,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因此依法判處其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張代的死,法院並未以防衛過當對鄭秋進行判處,而是以過失殺人罪判處。因為彼時的鄭秋以為張代是個小偷,張代也還尚未對鄭秋的生命起到威脅,在兩人的糾纏中鄭秋失手殺了張代。因此屬於過失殺人罪。

最後王麗也被逮捕,受到了相應的懲罰,在本案中王麗夥同情夫王達僱傭殺手對有著七年之癢的丈夫痛下殺手,最終反而雙雙喪命於鄭秋之手,而鄭秋背叛死刑,王麗也要面臨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