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錢或者一樣東西,怎麼處置,一般來說,肯定是擁有者說了算。簡單來說,東西在誰手裡,自然是誰說了算。但如果較真一下,錢也好,東西也罷,如果是自己爭取來的,或者是自己賺來的,那本人說了算,無可厚非。如果是別人送給你的禮物或者心意,雖說已經屬於你的了,但你怎麼處理,真的能說了算,而不區分情況嗎?
比如朋友之間,你過生日或者遇上大喜事,我送你禮物。但你轉頭就因為各種原因,把我的心意送給了別人。我如果生氣,你卻認為我矯情,認為已經屬於你的東西,自然任由你處置。但我不這麼認為,你拿著我的心意,去成全你的面子,本身就是不重視我。那麼這樣的情分,我自然也不願意要了。
說起來,很多人可能確實會覺得「我」矯情。已經送出去的禮物,心意已經表達了,還管對方轉送給誰啊。但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親情中,你們還會覺得矯情嗎?王晴就遇上了這樣的娘家母親,她出於孝心,全款給母親買來的養老房。千叮嚀萬囑咐,讓母親守住這套房子,結果母親賣掉了,給孫子換了學區房。
王晴的自述:
爸媽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女兒是姐姐,就是我。一兒一女,湊成了一個「好」字,這樣的組合,可以說是大多數為人父母的美好心愿,老話說兒女雙全。事實上,我媽要是能夠對我和弟弟,一視同仁,或者說相對理性一點,不要太溺愛我弟弟。最後她會享清福,而不是一把年紀了,混成了沒錢沒房沒家。
我從小就聽話懂事,即使知道爸媽偏愛我弟弟,我也表示了理解。畢竟我們這邊,家裡有兒子的家庭,父母都是跟著兒子養老。不管是養兒防老,女兒是潑出去的水,這種心態。還是爸媽晚年要跟著弟弟生活,自然現在要多付出一些。我都能接受爸媽對我的忽視,家務活是我的,承受家人的壞脾氣也是我。
我只能跟在弟弟後面,揀一點弟弟不要吃的東西,解解饞。當然了,我對我媽各種包容和孝順,不僅僅是給了我一口飯吃,養大了我。更多是因為她讓我念書了,雖說讓我念書無非是因為我爸在我念初中的時候,因病去世了,親朋好友都瞧不上我們,等著看我家笑話。而我學習成績好,在所有親戚家中的孩子來說,都拿得出手。
大學畢業後,我回了老家,為了回報我媽對我的養育之恩,也因為我看著我媽兩鬢的白髮,心疼不已。所以我每月給我媽2500元的生活費,家裡各種家電壞了,也是我出錢置換。後來結婚嫁人,更是說服老公,把彩禮給我娘家留下了。而我媽媽,也是各種給我賠笑臉,說我孝順,說後悔自己當初沒有多心疼我一些。
我知道這些都是場面話,但我聽了,心裡還是很開心,沒有人希望自己的付出,沒有回報不說,連感恩都得不到。更何況,我認為我媽說出這些話,多少還是有一些真心實意的。我可沒想到,我媽在演戲,她現在說這些話,在後來看起來,就像是故意「討好」我,為了讓我付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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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在工作後,尤其是結婚後,和娘家媽媽產生的分歧,就是她總是把我給她的錢和東西,轉頭給了弟弟。我和我媽說過,我說我給你花錢、買東西,我一點都不心疼。但你要是拿著這些,去讓弟弟過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我會很不舒服。這樣做,你既讓我不舒服,其實也寵壞了弟弟。
但我媽總是不置可否,要麼說我給她的錢和東西,既然給了,就不要追問去處。要麼就說,自己心裡有數,而且兒子怎麼會對自己媽媽不好,說我想太多。我無奈之餘,也只能見一次說一次,但做不到不管不顧,畢竟我媽養育了我,也對我很好,現在也說了後悔以前沒有多心疼我一點。
我對我媽徹底放棄,知道自己被耍了,是因為我媽把我給她買來的養老房子賣掉了,換成了孫子的學區房。老房子太舊了,實在沒法住,我媽又不願意去和弟弟一家一起住。我當時和我老公一起,創業做生意,雖說很辛苦,但收入不錯。我心疼我媽,也知道我弟弟能照顧好自己的家庭就不錯了,不會管我媽以後的生活。
所以我和我老公商量,在城裡給我媽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當時因為一些客觀原因,而且房子反正是我媽媽居住的,所以寫了我媽一個人的名字。我後來真後悔,要是寫我和我老公的名字,就沒這麼多事情了。我擔心弟弟知道後,會生出一些不好的心思來,就讓我媽瞞住這件事情,就說是我給她租來的房子。
這樣一來我媽有地方住了,二來去我弟弟家帶孩子,幫忙做家務,也很方便。結果我高估了自己在我媽心中的位置,也低估了我媽對兒子和孫子的疼愛。我弟弟什麼時候知道這套房子是買來而不是租來的,我不知道。反正後來我弟弟要置換學區房,錢不夠,他讓我賣掉養老房,我媽為了孫子,同意了。
在沒有和我商量,甚至都沒告訴我的情況下,賣掉了我給她買來的養老房,給孫子換學區房。一開始,我媽和我弟弟一家一起住,所以看上去,沒啥問題。但5年後,我媽身體越發不好了,連做家務這些事情,都有些力不從心,並且頭痛腦熱也開始頻繁起來之後。弟媳婦容不下我媽,找茬趕我媽出來,讓她來找女兒養老。
事情鬧開了,我自然會知道。但我也徹底心寒了,也意識到,我媽其實一直以來,都沒有把我的付出當回事。我肯定不會接我媽來我家養老,我算是知道了,我要是敢接過來,就算她現在算是被我弟弟和弟媳婦兩口子趕了出來,還是會心心念念把我家的錢和東西都搬去給我弟弟。
後來我把我媽送去了養老院,至於費用,我去弟弟家鬧騰,一人一半。我媽有沒有後悔,我不知道,但我聽說她和別人一直嘟囔:「賣掉女兒給我買的養老房,給孫子換學區房,結果5年後我卻沒錢沒房沒家。」我還是心疼我媽,卻不願意再相信她了,就這樣吧。我覺得我已經仁至義盡,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承擔結果。
我媽也不例外,就像她原本可以擁有享受天倫之樂,兒孫承歡膝下的好日子,結果被她自己給弄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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