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呈恩父母這邊一直想讓他再找一個,他不願意,就這麼拖了三年,遇到了一個女人,她離過婚,沒有孩子,人不錯,也願意接受他的兒子,只是家裡還住著前岳母,這不合適。他拖了又拖,最終,在女朋友不斷地追問下,他明白,這個問題必須要解決了。
他擔心張桂蘭接受不了這事實,正思量著該怎麼告訴她時,張桂蘭卻主動說起了這事,她說自己上街時,看到他和女朋友在一起了,又說:「陳小雲已經過世三年了,逝者已逝,活的人還要繼續活著,你還年輕,如果覺得她合適就結婚吧。」
這些年來,張桂蘭對這個家付出了這麼多,李呈恩也早已將她當成了自己的母親,現在趕她走,他實在說不出口呀。
正左右為難時,張桂蘭說:「還有件事要告訴你,我準備回老家了。」李呈恩心裡一緊,想必,她也明白自己的苦衷了,可是,真的要讓她走嗎?
張桂蘭在那邊絮絮叨叨地解釋,說老家的房子長時間不住會爛掉,田地不管的話會長滿草……她說了很多理由,但李呈恩知道最重要的一點她沒說出來,她覺得自己對這個家已經沒用了,沒必要在這裡了。
他苦苦相勸,等參加了他的婚禮後再走,他會把她當成母親一樣對待,但張桂蘭還是在一天早上,趁他出門時走了,還將他這三年來給她的錢都留了下來,另外還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忘了我女兒,你要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