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不久,我就懷孕了,懷孕到了第7個月,我媽就過來一直照顧我,直到孩子出生。我生了一個兒子,後來我婆婆就來照顧我,我媽就回去了。一天晚上老公跟我說,她媽已經把縣城的房子賣了,賣了三十萬錢給我們,她以後就都跟我們住了。老公跟婆婆說了我的想法後,婆婆就像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還是什麼都不做。
我和男朋友結婚時,他家沒有錢,儘管這樣我們還是順利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我們的婚房是我父母花了100多萬給我買的,房產證上寫的是我的名字。我父母和婆婆都不跟我們在一個城市生活。
結婚前,婆婆說她不會跟我們一起生活,我覺得挺好,她現在過來我們也照顧不了她。但是,等她老了我還是會把她接過來和我們一起住的。
我媽走後,婆婆給我做飯,打掃家裡的衛生。後來婆婆說她受不了這樣的日子了,就每天坐沙發上玩手機或者看電視,從此我的噩夢開始了。
我說:「你開玩笑呢?你媽才什麼都不做,所有家務活我做,還要我伺候她,你媽給我們三十萬是要交房租嗎?」
老公埋怨我用錢壓他,他很生氣,我們結婚之前,他媽媽說了不下8次婚後她不會跟我們住,現在她是什麼意思?
我真是受不了了,我叫我媽來接我回去。我跟我媽說了原因後,我媽就把老公叫了回來,直接給了他一嘴巴就帶我回家去了。
我媽也堅決要我和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