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朝陽》黎光投資失敗破產,李慕嘉竟直接分手,簡直是白眼狼
原標題:《一路朝陽》黎光投資失敗破產,李慕嘉竟直接分手,簡直是白眼狼
李慕嘉和丁之譚的分手可謂是不歡而散。丁之譚覺得現在李慕嘉在大公司工作,起點比自己高很多,不再需要他的背景了。李慕嘉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他沒想到丁之譚會這樣對他。既然事情發展到了這個地步,兩個人已經沒有必要再在一起了,所以他們決定分手,各做各的事。


分手後,李慕嘉經歷了短暫的抑鬱,隨後迅速改變狀態,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他覺得吳劍秋說的很對,只有他足夠愛自己,人們才會知道他值得被愛。他還在工作中認識了黎光。他是一個事業有成的成熟男人,與剛剛踏入社會的丁之譚完全不同。

李慕嘉逐漸被他吸引。如果兩人真的能夠在一起,他就可以省去在京城幾十年的辛苦了,於是他開始越來越多的出現在黎光的面前,而黎光也慢慢的注意到了這個小女孩,他發現他做事很是踏實,有點像當年的自己。兩人逐漸相愛,很快就知道了對方的所作所為,順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黎光作為黎明集團的代表與金達律師事務所談業務,本以為公司的計劃天衣無縫,可誰知有人在背後下黑手,導致合作被迫終止。原來公司里早就有人看他不順眼,想要把他拉下馬,只不過之前一直沒有合適的計劃,這次剛好就讓他們逮著了時機。由於和金達的合作沒談成,黎明的這筆單子太大,沒有別的律所敢接,導致公司一下子陷入了被動局勢,董事會的人必須要給下面的人一個交代,於是將所有的責任全部推到了黎光身上,這次他徹底被趕出了董事會,還得拿自己的財產給公司填補窟窿。

事業失意的黎光想要尋找安慰,開車來到李慕嘉租住的房子,以為可以得到一點溫暖。沒想到李慕嘉知道他破產的消息後,當場與他分手,並將他趕出了家門。黎光看著緊閉的門,自嘲地笑了笑。他在工作上聰明了一輩子,現在卻落到了一個小女孩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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