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山東33歲女子邀17歲少年修暖氣,請喝酒被誤解,遭2次強姦
王女士說話的語氣很是平常,許某也沒有再過多刁難什麼,爽快的便答應了。
直到走出小區的大門,王女士才鬆了一口氣,而眼淚也在此時不受控制地順著眼角流了出來。
待心情平復之後,她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於是便馬不停蹄的朝公安局的方向趕去。
法院:兩年有期,緩期三年執行
王女士的情況,受到了警方的高度重視,隨即便對此事展開了調查。
而且在案發沒多久,便在一處網吧內將許某抓獲。

至於文章開頭的許某認為對方是自願,否認自己強姦的話語,檢方給出的解釋是:
受害人王某,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做出的妥協,而許某的行為,實際上已經違背了婦女主觀意願並發生關係,在法律上,已經構成了強姦。

但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作案少年的年紀,他今年17歲,雖然未成年,但法律明確規定,滿14歲不滿16歲,涉嫌強姦,就需負刑事責任。
針對許某的這一情況,很明顯已經構成了強姦,而且年齡也超出16歲,負刑事責任是必然的。

不過由於此年齡段是非觀念不強,而且許某在案件進行的過程中,認罪悔過,態度積極,所以法院最終審理決定:對許某處以2年有期徒刑,緩期3年執行。
後記:
許某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好在他自己在此案件中沒有過激行為,不然等待他的,將是真正的「牢獄生活」。

其實這個案件的背後,映襯了許多社會問題,如今未成年犯罪的情況越來越多,如果我們想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小編認為,未成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與此同時,加強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也至關重要,如果從小就知法懂法,那類似的悲劇可能就可以避免,最起碼不會出現在一個未成年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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