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兄弟姐妹互相照顧是理所應當的,哥哥疼妹妹,姐姐疼弟弟,都是常有的事情。
但平日裡的疼愛,有事也得有個度,不能無休止的過度幫忙,同時也得有個原則,那就是不能「慨他人之以慷」犧牲別人的利益來成全自己。
36歲的吳先生有三套房子,自己和老婆住一套,另一套拿去出租,剩下一套則借給了剛出來工作的小舅子居住。
沒成想,吳先生去外地辦公三個月以後,小舅子居然偷偷地把房子重新裝修了一下,還置辦了新家具變成了他的婚房。
甚至已經結完婚,帶著媳婦在裡面住了很長一段時間,偶然發現真相的吳先生很憤怒,見到不講理的小舅子和岳母,又看到一心只向著娘家,幫忙隱瞞的妻子。
在一番爭吵之後,吳先生直接把他們都趕出了家門。
至於這其中的事,我們可以聽聽吳先生的講述。
講述人:吳先生
從我和妻子認識的時候,我就知道她特別疼她弟弟,張口閉口就是她弟弟,出去買禮物也總是要給她弟弟帶一份。
對於這一點,當初的我並沒有什麼意見,姐姐疼弟弟,那是很自然的感情,那時候小舅子才十幾歲讀初中,我對他也挺有好感的。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即使小舅子後來成年了,出來工作了,妻子還是凡事都像著他,把他當成一個長不大的小寶寶,這就是讓我開始有意見了。
我在市裡工作,當初父母做生意賺了點錢,給我留下了一套房子,後來經過我自己的打拚,34歲之前,我自己也在市裡買了另外兩套房。
如今我36歲,和妻子仍然沒有生孩子,家裡三套房子,我們住一套,還有一套拿去出租,另一套則拿給小舅子住了。
說起小舅子住的那套房子,我的意見就挺大的。
當初小舅子考上了大學,來到市裡讀書,因為抱怨學校宿舍環境不好。
因此妻子和我說,不如就把另外一套房子讓給小舅子住吧,她很擔心小舅子在學校被人欺負。
當時我見小舅子還小,便同意了這件事,之後小舅子整個大學四年,幾乎都住在了我們家。
這個期間,他還談了個女朋友,兩人自由自在的住在那裡,不用交房租,不用水電費,物業費也是我們交的。
後來小舅子大學畢業了,按照我的想法是,這時候的他應該要考慮出去自力更生了,剛好那套房子我想重新裝修一下,多隔開幾間租給別人,收點租金。
我和妻子商量這件事情,問她小舅子什麼時候搬走,到時候我得提前安排。
可那時的妻子為難道說:小舅子準備在市裡找工作,現在他剛畢業,又沒什麼錢租房子,加上外面的房租又貴還又小,要不就讓他再繼續住在我們家吧,我可以讓她給點房租。
妻子這麼說,我只好答應了,當時我的說法是,小舅子要儘快成長起來,最多再住兩年。
另外,房租當時我也沒收,一方面我覺得姐夫要小舅子給房租有點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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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同時小舅子說願意一個月給我3百塊錢,在我看來,我那個房子要是整租,少說也得兩千三一月。小舅子這3百塊錢,我是真的不想要。
不知不覺,幾年又過去了,當初的兩年之約,看樣子小舅子是實現不了了,聽說他這兩年沒工作,一直待在家,我也真的不好意思再讓他走。
可有時候我又實在不想看到他,因此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再去過他那邊。
但讓我沒想到的是,小舅子居然得寸進尺,貪得無厭,做了徹底讓我動怒的事情。
前段時間,公司外派我去隔壁省駐點,當時要求是三個月,三個月以後才可以回家。
這三個月,我覺得時間過了挺久的,回到家之後,我和老婆說了我的看法,我的想法是,我想把其中一套房子給賣了,未來的房價可能不太好,現在賣還有優勢。
可妻子先是拒絕,說房子不能賣,看我如此堅決後,又讓我把市中心的老小區賣了。
其實我並不想賣老小區那套房,第一那是父親給我的,第二那裡周圍的資源環境好,以後孩子讀書可以讀附近比較好的學校,因此只能賣掉小舅子住的那一套。
可妻子聽了卻堅決反對,說什麼也不肯,甚至還為此和我吵架。
看她如此袒護她弟弟,我心裡也挺生氣的,於是我決定親自去那邊的房子看看,和小舅子說一聲。
可第二天剛到小區門口,一位熟悉的門衛大哥便上來和我聊天,對方說:老吳啊,前段時間你弟弟娶媳婦啊。
我:老劉,你是不是看錯了,我哪裡來的弟弟。
門衛:不對吧,我看著一個比你小十歲左右的小伙子啊,帶著新媳婦進了你家門,還給我發了喜糖呢。
聽到門衛這麼說,我二話不說就往家裡趕,可到了家門口以後發現,門鎖早就被小舅子換了,門口的對聯還沒撕下來。
我氣得直接不斷地敲門,敲門之後我能感覺到裡面有人,甚至透過貓眼還看了我,可就是故意不開門。
直到半個小時以後,小舅子才打開門說:姐夫你回來啦,你不是出差了嗎?
我沒理小舅子,而是直接進了屋,發現一切都變了樣。
沙發換了新的,很多老家具搬走了,還重新簡單刷了牆,可窗戶上兩個大喜字還在那裡,電視機旁邊擺滿了他和他媳婦的照片。
我強壓住怒火問道:這是怎麼一回事兒?
還沒等小舅子回答,岳父岳母,還有我媳婦便到了家。看來剛剛半個小時,應該是小舅子打電話求助他們過來。
妻子一進門就趕緊拉著我走,說先回家,一會兒和我解釋,可我掙脫了妻子的手,大聲說道:就在這裡解釋。
之後,岳母說:吳凡啊,是這樣,我們家阿鑫上個月剛結婚,這個房子呢,就暫時讓阿鑫當婚房了。
聽完岳母的話,我說:這個房子?這是誰的房子。
在我問話時,岳母低著頭,岳父上前說:女婿啊,這房子當然是你的,可你反正也不住,不如就先借給阿鑫用幾年啊。
我:我不住歸我不住,不代表我要給你們,結婚這麼大事為什麼沒人通知我。
岳母:我們看你在外地出差,就沒好意思通知你,怕你覺得我們故意要紅包。
這時我望著妻子說:這麼大個事,你就是故意隱瞞我咯。
妻子聽了低著頭不說話。
可這時岳父反而來了脾氣了,岳父說:多大點事啊,至於這麼興師動眾嗎?以後我讓阿鑫每月給你三千塊錢房租怎麼樣?
我也大聲說:你們要不要點臉,誰要你們的錢,趕緊給我收拾東西走人,一個星期之內全部搬走。
這時岳母開始哭了起來:乖女婿啊,你可不能這樣,這房子阿鑫重新裝修了,家具也是新買的,你怎麼可以好好讓人搬走呢。
我:裝修我不管,你們沒有經過我的允許私自改裝,我沒找你們要賠償算好的了,新買的家具你們可以都搬走。
說到這,岳父又和我抬槓了,他憤怒的說:你眼裡還有沒有我們,這麼沒禮貌。阿鑫在這裡住了快十年了,突然讓他走,你想讓他帶著媳婦去哪。
我:那我不管,這是你們的事,反正最多一個星期內搬走,不然別怪我翻臉。
說完這些話我便走了,沒有多和他們解釋。
晚上,妻子因為這事也和我吵了起來,她非但沒有對自己隱瞞真相而感到羞愧,反而覺得我白天大吵大鬧沒給她面子。
到最後,妻子說:如果我一定要小舅子離開,那麼她也會跟著走。
可這一次,我沒有再慣著她,也是直接讓她收拾東西走,愛去哪去哪。
我認為,我對妻子和小舅子已經夠好了,但有些事情得有個度,有原則,因此這一次,我沒再慣著他們任何一個人。
不知道大家覺得我做的對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