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丈夫叫董雨(化名),湖南人,是一名客運司機。
妻子叫蔣玲(化名)。
兩人結婚近20年,育有一兒一女。
2019年4月份的一天,董雨因為身體不舒服,去醫院做了檢查。
結果,他被確診鼻咽癌,且是中晚期。
拿到診斷書,董雨腦瓜子「嗡」一下,心悸腿軟,強撐著才沒有讓自己摔倒。
他才45歲,上有年邁的雙親未曾盡孝,下有兩個孩子還未成年。
他病倒了,這個家可怎麼辦呢?
(董雨與蔣玲)
妻子蔣玲得知消息,當即表示,無論花多少錢,都要給他治病。
情緒低落的董雨聽到這話,心裡多少有了點慰籍。
看來妻子在乎自己,並不心疼錢,值得慶幸。
他和妻子有90多萬元的存款,其中80萬元是父母給的房屋徵收款。
這治病的錢,還是拿得出來的。
在醫院的緊急安排下,董雨做了手術,手術很順利。
接連做了兩個療程的化療之後,幸運的是,董雨的病情得到較好的控制,慢慢有了好轉。
不過,還需要做第三次化療。
而且化療之後,還需要一直吃藥和定期檢查。
當醫院通知,交第三次化療的錢時,蔣玲卻告訴董雨,家裡沒錢了。
「沒錢了,怎麼可能?」董雨不相信。
卡里明明有90多萬元呢。
他治病,蔣玲只給了他4萬元,卡里最少還剩86萬元,怎麼會沒有錢呢?
而且,蔣玲最近的表現,讓他覺得匪夷所思。
他剛查出鼻咽癌的時候,蔣玲看上去非常著急。
當著自己父母及親戚的面表明態度,不管花多少錢,哪怕傾家蕩產,也要把他的癌症治好。
在自己剛住院治療的時候,蔣玲對自己的照顧十分精心,還日夜陪護,他心裡十分感動。
然而,兩個療程之後,也就是照顧他半個月後,她的態度急轉直下。
接電話時,她總是背著自己到走廊去接,而且一打電話就半個多小時。
後來,她說不能把孩子扔下太久,要回家照顧孩子,安排婆婆來醫院照顧董雨。
董雨沒多想,畢竟孩子還小,是需要媽媽陪在身邊的。
隨後,董雨住院兩個月,蔣玲就不來醫院了。
不但不來照顧,住院費她也不充錢了。
她告訴董雨,給你媽媽打電話,讓你媽媽出錢。
因為當年,董雨父母拿到200多萬元房屋徵收款,只給了董雨80萬,手裡起碼還有100多萬。
董雨聽了妻子的話,非常寒心,比得了癌症還痛苦。
自己疾病纏身還未出院,她就開始算計錢了。
可妻子不出錢,他也沒辦法,只好求助父母 。
父母給了20萬,他結清後期的治療費用,辦了出院手續。
隨後,他去銀行查看自己帳戶的剩餘存款。
不看不知道,一看真是心驚肉跳。
帳戶上的餘額只剩1.52元,將近90萬元都不見了。
這麼多錢沒了,他竟然毫不知情。
錢被誰取走了呢?
毋庸置疑,錢肯定是妻子蔣玲取走的。
他趕緊打了一份帳戶的銀行流水記錄,看著厚厚的取款記錄,他脊背一陣陣發涼。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他信任的妻子蔣玲,對這筆錢已經圖謀很久,她背著他做了充分的準備。
因為銀行卡帳戶是他的名字,取款金額超過5萬元,需要經過本人簽字。
當初存這筆錢時,蔣玲不放心,名字雖然是他的,但手機號綁定的卻是妻子的號。
所以,取款5萬元以下的金額,不需要經過董雨同意。
蔣玲就是抓住這個機會,每次取款只取4.9萬元,這樣恰好輕鬆地避開了董雨。
帳戶的餘額857659元只留1.52元,其餘的錢全部轉到了蔣玲的名下。
確定事實後,董雨氣憤填膺,回家就質問蔣玲。
蔣玲倒是爽快,平靜地承認了。
但是,她不認同董雨所說的卡上有90萬元。
(蔣玲)
她說卡上實際只有81萬。
其中一個朋友借走了5萬,另外一個朋友借走了3萬,看病花了4.9萬。
而且,她並沒有全部取走,卡上還給他留了10萬元。
董雨否認她留了10萬,並對她的說法嗤之以鼻。
他認為用嘴說沒有用,銀行有流水記錄,不是你說多少就多少,也不是你說留了就留了。
蔣玲還說,除了借出去的10萬元,錢都用在了兩個孩子和生活費上。
目前,她那裡只剩40萬元。
董雨不相信她的說法。
從銀行流水記錄上看,從頭年3月份到第二年6月份,蔣玲就花費了將近30萬。
養家怎麼可能花掉那麼多?明顯是她把錢私藏了起來。
董雨讓她把錢拿出來給自己治病。
他雖然出院了,但還需要定期化療,每天要吃大量藥物,後續的治療費用更是一筆巨額的消耗。
然而,他的要求直接遭到蔣玲的拒絕。
即便有40萬,她也不肯再拿錢出來給董雨治病。
她說,這些錢要留著將來養孩子,她讓董雨去找父母要錢。
她認為,董雨的父母還有100多萬呢,應該拿錢出來給兒子治病。
蔣玲的這種說法讓董雨非常反感。
父母有錢,那是父母的,自己有錢,憑什麼要花父母的錢呢?
如今,父母已經70多歲了,未來養老還需要錢。
況且,作為兒子,他已經拿了父母很多錢。
現在,怎麼好意思還去年邁的父母那裡拿錢。
董雨和蔣玲溝通,夫妻財產是雙方共同所有,他有權利支配這筆錢。
用自己的錢給自己治病,天經地義,她憑什麼不給?
但無論董雨怎麼說,蔣玲就是不拿錢出來,執意讓公婆拿錢。
對蔣玲的做法,公婆更是有很大意見。
作為妻子,她有責任有義務照顧生病的丈夫,拿錢給丈夫治病更是理所應當。
一時間,誰也無法說服誰,蔣玲和婆婆甚至還在醫院動了手。
難道真的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蔣玲說出自己不想出錢的理由。
手裡就剩這麼多錢,將來有兩個孩子要養,她一個女人賺不了多少錢。
她讓董雨出面去向父母要錢,這樣比較好,不會造成她和公婆之間的矛盾。
如果她出面,公婆會有意見。
她理直氣壯地覺得,從公婆那裡拿錢是給董雨治病,自己又不花,這麼做也沒有錯。
治病的錢由公婆出,她負責生活費和照顧董雨。
董雨直接反駁說:「我第三次化療,也沒見你去照顧我。」
言外之意,根本不相信她說的話。
蔣玲始終覺得,董雨的父母手裡有100多萬,就應該拿出來給兒子用。
兒子患病,父母不應該袖手旁觀,錢不能自己一個人出。
為什麼蔣玲如此無視夫妻之間的情分,置自己重病丈夫的生死於不顧呢?
蔣玲說,董雨生病之前,經常在外,根本不回家。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最長的時候,甚至一兩個月不回家,不顧家,不管孩子。
常常是她下班回來,孩子告訴她,爸爸已經打包好衣服走了。
蔣玲經常聽到他和別的女人的花邊新聞,自己一直在隱忍。
董雨直言,妻子這樣說,只不過是想逃避責任,往他身上潑髒水。
蔣玲拿出證據反駁他,說董雨和自己車隊的一個胖女人關係曖昧。
那個女人有一個16歲的兒子和一個14歲的女兒。
蔣玲在長沙的一家賓館抓到了他們在一起,並拍下了照片。
那次,她還報了警。
在證據面前,董雨解釋說,這件事是有發生。
但是,這是在他們夫妻分居,他起訴離婚後發生的。
他和蔣玲之間,其實早就沒有了感情。
他起訴了離婚,但蔣玲一直不同意,拒絕簽字。
蔣玲不否認這一點。
但畢竟沒有離婚,他這就是婚內出軌。
蔣玲說,董雨在沒有查出癌症之前,從來不顧家庭,也不管孩子。
儘管那時,他工資很高,但從來不會拿錢回家。
兩個孩子都是她自己打工和擺地攤賺錢供養。
她曾經想過離婚,但她的父母都比較傳統,嫌棄離婚丟人。
都勸她忍,不讓她離。
父母告訴她,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一定要忍,否則就害了孩子。
說到這裡時,她委屈地落淚。
(蔣玲與董雨)
有了巨額徵收款後,董雨不回家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直到確診癌症,董雨才回家。
他告訴蔣玲,自己不治了,把錢省下來給她和孩子留著,將來用。
董雨的話讓蔣玲很感動,他始終還是為自己著想的。
蔣玲決定原諒他,過去的事既往不咎。
並拿錢讓他去治病,還去醫院照顧他。
她說,那時候口頭說好了,公婆拿錢治病,她負責照顧。
本以為不幸降臨之後,即將傾覆的婚姻之舟能重新駛回正軌。
然而,還沒等董雨痊癒,矛盾就因為錢爆發了。
見蔣玲怎麼也不肯將那40萬元拿出來,給自己治病用。
董雨一紙訴狀,將蔣婷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分割90多萬元財產。
這是繼上次起訴離婚後,董雨第二次起訴蔣玲。
蔣玲說,發生這樣的事,肯定與董雨的父母有關。
在董雨沒有得病之前,公婆明知道她和董雨有矛盾,卻支持董雨不回家,還給董雨在外面租房子住。
這導致他們的夫妻關係更加緊張。
沒租房子前,董雨常回他媽家住。
她去找公婆,希望他們勸勸董雨,回自己家。
但婆婆卻說:
這是我的家,我兒子回來怎麼了?回來睡覺,怎麼啦?
蔣玲和婆婆爭論,那個家不是她一個人的,董雨也有一份責任,一份義務。
她作為女人,不好吃懶做,不賭錢,不打牌,更加不會偷人。
她已經盡力做一個好妻子好母親。
但公婆還偏袒自己的兒子,甚至怪她沒盡到妻子的責任。
因此,她和公婆吵起來。
婆婆生氣地罵她:
你滾,我兒子什麼樣的媳婦娶不上啊?再娶十個都可以娶得到,老子家有的是錢。
(董雨父親)
董雨的父親對記者說,董雨是自己唯一的兒子,自己給兒子花錢,從來沒有吝嗇過。
兒子住院,兒媳婦只拿了四萬塊錢,剩下的錢都是他出的。
兒媳現在住的房子,他又給了他們買房款35萬。
當初徵收時,是按人頭給錢。
每口人78萬,他又給兒子補上兩萬,湊整給了兒子80萬。
和自己的兒子,他不會斤斤計較的。
董父表示,這80萬徵收款,這幾年的利息就有30萬,加在一起起碼110萬。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作為父母,他們儘量給予夫妻兩個幫襯,已經盡到了為人父母的責任。
沒想到兒子剛得病,兒媳婦就找自己要錢,卻拒絕拿夫妻共同財產出來。
董父認為,兒媳婦應該先拿出他們的錢給兒子治病,錢不夠了,再由他出。
缺多少,他補多少。
他的錢不夠,還有兩處房產,拿出來賣掉也要治好兒子的病。
如今,兒媳卻把夫妻共同財產私藏起來,直接讓老人拿錢。
董父覺得,兒媳婦這個人太自私,只想到自己,根本不考慮別人。
這種做法,他們一家人也不接受。
兒媳婦找藉口說,要留著錢供孩子讀書。
董父說,她兒子那是我自己的孫子。
只要孩子好好讀書,沒錢的話,我賣房子也會供他讀書。
據董父介紹,兒子和蔣玲結婚17年,有10年在鬧離婚。
他們夫妻之間,從什麼時候出現的感情問題,老兩口並不知情。
只是看見,他們兩個人的交流越來越少。
董雨和蔣玲曾經離過一次婚。
但是沒過多久,兩個人又在一起了。
離婚和沒離婚差不多。
後來房屋徵收時,為了多分點錢,兩人又復了婚。
復婚後,他們依然吵架。
在兒子生病的前三年,兒子又提出了離婚,但蔣玲不離。
蔣玲曾經跪在公公面前,求他勸說董雨不要離婚,也曾經找過很多親戚來說和。
如今,兒子生病了,她竟然做出這種絕情的事,這讓兩位老人非常傷心。
(蔣玲)
剛結婚時,老兩口對蔣玲並沒有什麼意見。
日子長了,生活中瑣碎的小事讓婆媳之間的矛盾加重。
董父說,逢年過節,蔣玲從不去公婆家裡過,這讓二老的心逐漸變冷。
說到給兒子租房,董父說,兒媳婦對兒子的生活不關心,也不體貼,有媳婦和沒媳婦一樣。
兒子是客運司機,工作非常辛苦。
經常出外,回來吃飯不及時。
兒媳婦從不會給兒子留飯菜,就吃他們吃剩的,涼了也不會再熱一下。
你願意吃就吃,不願吃就餓著。
半夜十二點出車回來,也是自己洗髒衣服,他們很心疼兒子。
給兒子租房子,也是方便他們過去,照顧兒子的一日三餐。
董雨也承認,自己在外租房住。
他說,這是被逼無奈。
他每天都要出車,需要休息好,才能保證客車的安全。
但蔣玲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跟他大吵大鬧,非常影響他休息。
他也提出,蔣玲不照顧他,衣服也不給他洗。
一家人,各說各的理。
可是,他們都忽略了,家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
一個家,理講多了,情就沒了。
情是聯結家人之間的紐帶,紐帶斷了,這個家也就離散不遠了。
蔣玲回憶,她和董雨是相親認識,然後結婚的。
結婚十幾年,幸福的日子屈指可數。
在沒有徵收款之前,董雨家的條件並不好,很困難。
自己為了這個家一直在外打工,而董雨並不管家庭開支。
她白天上班,晚上還要出去擺攤賣童裝。
其中辛苦,各種心酸,只有自己最清楚。
董雨脾氣爆,兩個人吵架時,董雨曾經打過她。
而且就在女兒的面前,把她按在地上打。
牆上的黑點,就是自己曾經被家暴時,留下的陳年血跡。
感覺過不下去後,兩個人辦了離婚。
(蔣玲)
離婚不久,董雨家的老房子面臨徵收。
為了得到更多的徵收款,董雨和蔣玲商量復婚,承諾自己好好待她,不會再家暴。
為了錢,也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她同意復婚。
但復婚後,董雨並沒有絲毫改變。
工資不交給她,經常不回家,甚至比原來更嚴重。
兩個人還是因此經常吵架。
原本以為,復婚後兩個人的感情能好一些,沒想到,董雨還是背叛她。
她去找公婆,讓公婆管管,但公婆一直偏向自己兒子,所以她和公婆的關係也越來越糟。
糟糕的夫妻關係又牽扯到雙方親家,父母都覺得自己的孩子對,親家見面也是上演全武行。
想要兩家人坐下來解決問題,很難達成。
蔣玲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可以離婚,孩子一人一個。
將房子和車子賣掉,兩個人平分財產,董雨的部分他可以拿去治病。
但是,那80萬房屋徵收款,她閉口不提。
這時,記者插了一句,那80萬徵收款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蔣玲一直說沒有那麼多,反正不管是80萬還是40萬,蔣玲是鐵了心,這筆錢是不會拿出來的。
對於蔣玲的提議,董雨用冷笑回復。
他已經看透蔣玲。
曾經,自己起訴離婚,她死活不離。
如果當時離了,或許不會發生的後面的事了。
如今,自己得了癌症,她主動提出了離婚。
她這麼絕情,無非是擔心把錢拿出來,自己沒治好,錢也沒了。
(董雨)
董雨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他不能不為父母考慮。
蔣玲對父母的態度,他全都看在眼裡。
如果自己沒了,他斷定,蔣玲絕對不會管自己的父母。
所以,他不能花光父母的錢,應該留一些給他們養老。
而蔣玲那裡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她沒有理由占著錢不給自己治病。
董雨的做法,在蔣玲看來就是自私。
只考慮他的父母,沒有為自己的孩子考慮。
她說沒想要公婆的錢,卻一直說公婆那裡有100多萬呢……
兩人無法再溝通下去,繼續糾纏也不會有結果。
在記者的周旋下,兩個人決定,第二天一起去司法所進行調解。
第二天,蔣玲在約定的地方等了很久,董雨卻一直沒有出現。
蔣玲給董雨打電話,問他什麼時候能來?
接通電話的董雨直言,不想因為這件事再吵了。
「這件事,我心裡實在過不去。」
他已經決定,起訴離婚,分配財產,包括90多萬的銀行存款。
他告訴蔣玲,他想活下去。
有一位知名律師曾經說過,法律是對人道德的最低要求。
能通過法律解決的事,人與人之間已經沒有情感可言。
尤其是董雨,身患重病,又要和妻子對簿公堂。
十幾年的夫妻,鬧到這種地步,不能不說是人生悲劇。
有人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不管之前有什麼恩怨,既然不同意離婚,蔣玲身為妻子,積極救治重病的丈夫,是責任也是義務,沒有任何理由。
她卻在丈夫重病期間,無視夫妻情分,私藏財產,拒絕拿錢給丈夫治病。
她置丈夫的生死於不顧,確實有違常理,做的不地道。
也有人說,董雨曾經背叛婚姻,對妻子不忠,妻子這樣對他,是對他最好的懲罰。
你怎麼看蔣玲的做法和董雨的遭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