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患癌,妻子私藏90萬元存款,不給丈夫治病,為啥
治病的錢由公婆出,她負責生活費和照顧董雨。
董雨直接反駁說:「我第三次化療,也沒見你去照顧我。」
言外之意,根本不相信她說的話。
蔣玲始終覺得,董雨的父母手裡有100多萬,就應該拿出來給兒子用。
兒子患病,父母不應該袖手旁觀,錢不能自己一個人出。
為什麼蔣玲如此無視夫妻之間的情分,置自己重病丈夫的生死於不顧呢?
蔣玲說,董雨生病之前,經常在外,根本不回家。
最長的時候,甚至一兩個月不回家,不顧家,不管孩子。
常常是她下班回來,孩子告訴她,爸爸已經打包好衣服走了。
蔣玲經常聽到他和別的女人的花邊新聞,自己一直在隱忍。
董雨直言,妻子這樣說,只不過是想逃避責任,往他身上潑髒水。
蔣玲拿出證據反駁他,說董雨和自己車隊的一個胖女人關係曖昧。
那個女人有一個16歲的兒子和一個14歲的女兒。
蔣玲在長沙的一家賓館抓到了他們在一起,並拍下了照片。
那次,她還報了警。
在證據面前,董雨解釋說,這件事是有發生。
但是,這是在他們夫妻分居,他起訴離婚後發生的。
他和蔣玲之間,其實早就沒有了感情。
他起訴了離婚,但蔣玲一直不同意,拒絕簽字。
蔣玲不否認這一點。
但畢竟沒有離婚,他這就是婚內出軌。
蔣玲說,董雨在沒有查出癌症之前,從來不顧家庭,也不管孩子。
儘管那時,他工資很高,但從來不會拿錢回家。
兩個孩子都是她自己打工和擺地攤賺錢供養。
她曾經想過離婚,但她的父母都比較傳統,嫌棄離婚丟人。
都勸她忍,不讓她離。
父母告訴她,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一定要忍,否則就害了孩子。
說到這裡時,她委屈地落淚。

(蔣玲與董雨)
有了巨額徵收款後,董雨不回家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直到確診癌症,董雨才回家。
他告訴蔣玲,自己不治了,把錢省下來給她和孩子留著,將來用。
董雨的話讓蔣玲很感動,他始終還是為自己著想的。
蔣玲決定原諒他,過去的事既往不咎。
並拿錢讓他去治病,還去醫院照顧他。
她說,那時候口頭說好了,公婆拿錢治病,她負責照顧。
本以為不幸降臨之後,即將傾覆的婚姻之舟能重新駛回正軌。
然而,還沒等董雨痊癒,矛盾就因為錢爆發了。

見蔣玲怎麼也不肯將那40萬元拿出來,給自己治病用。
董雨一紙訴狀,將蔣婷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分割90多萬元財產。
這是繼上次起訴離婚後,董雨第二次起訴蔣玲。
蔣玲說,發生這樣的事,肯定與董雨的父母有關。
在董雨沒有得病之前,公婆明知道她和董雨有矛盾,卻支持董雨不回家,還給董雨在外面租房子住。
這導致他們的夫妻關係更加緊張。
沒租房子前,董雨常回他媽家住。
她去找公婆,希望他們勸勸董雨,回自己家。
但婆婆卻說:
這是我的家,我兒子回來怎麼了?回來睡覺,怎麼啦?
蔣玲和婆婆爭論,那個家不是她一個人的,董雨也有一份責任,一份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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