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患癌,妻子私藏90萬元存款,不給丈夫治病,為啥
但蔣玲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跟他大吵大鬧,非常影響他休息。
他也提出,蔣玲不照顧他,衣服也不給他洗。
一家人,各說各的理。
可是,他們都忽略了,家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
一個家,理講多了,情就沒了。
情是聯結家人之間的紐帶,紐帶斷了,這個家也就離散不遠了。
蔣玲回憶,她和董雨是相親認識,然後結婚的。
結婚十幾年,幸福的日子屈指可數。
在沒有徵收款之前,董雨家的條件並不好,很困難。
自己為了這個家一直在外打工,而董雨並不管家庭開支。
她白天上班,晚上還要出去擺攤賣童裝。
其中辛苦,各種心酸,只有自己最清楚。
董雨脾氣爆,兩個人吵架時,董雨曾經打過她。
而且就在女兒的面前,把她按在地上打。
牆上的黑點,就是自己曾經被家暴時,留下的陳年血跡。
感覺過不下去後,兩個人辦了離婚。

(蔣玲)
離婚不久,董雨家的老房子面臨徵收。
為了得到更多的徵收款,董雨和蔣玲商量復婚,承諾自己好好待她,不會再家暴。
為了錢,也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她同意復婚。
但復婚後,董雨並沒有絲毫改變。
工資不交給她,經常不回家,甚至比原來更嚴重。
兩個人還是因此經常吵架。
原本以為,復婚後兩個人的感情能好一些,沒想到,董雨還是背叛她。
她去找公婆,讓公婆管管,但公婆一直偏向自己兒子,所以她和公婆的關係也越來越糟。
糟糕的夫妻關係又牽扯到雙方親家,父母都覺得自己的孩子對,親家見面也是上演全武行。
想要兩家人坐下來解決問題,很難達成。
蔣玲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可以離婚,孩子一人一個。
將房子和車子賣掉,兩個人平分財產,董雨的部分他可以拿去治病。
但是,那80萬房屋徵收款,她閉口不提。
這時,記者插了一句,那80萬徵收款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蔣玲一直說沒有那麼多,反正不管是80萬還是40萬,蔣玲是鐵了心,這筆錢是不會拿出來的。
對於蔣玲的提議,董雨用冷笑回復。
他已經看透蔣玲。
曾經,自己起訴離婚,她死活不離。
如果當時離了,或許不會發生的後面的事了。
如今,自己得了癌症,她主動提出了離婚。
她這麼絕情,無非是擔心把錢拿出來,自己沒治好,錢也沒了。

(董雨)
董雨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他不能不為父母考慮。
蔣玲對父母的態度,他全都看在眼裡。
如果自己沒了,他斷定,蔣玲絕對不會管自己的父母。
所以,他不能花光父母的錢,應該留一些給他們養老。
而蔣玲那裡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她沒有理由占著錢不給自己治病。
董雨的做法,在蔣玲看來就是自私。
只考慮他的父母,沒有為自己的孩子考慮。
她說沒想要公婆的錢,卻一直說公婆那裡有100多萬呢……
兩人無法再溝通下去,繼續糾纏也不會有結果。
在記者的周旋下,兩個人決定,第二天一起去司法所進行調解。
第二天,蔣玲在約定的地方等了很久,董雨卻一直沒有出現。
蔣玲給董雨打電話,問他什麼時候能來?
接通電話的董雨直言,不想因為這件事再吵了。
「這件事,我心裡實在過不去。」
他已經決定,起訴離婚,分配財產,包括90多萬的銀行存款。
他告訴蔣玲,他想活下去。

有一位知名律師曾經說過,法律是對人道德的最低要求。
能通過法律解決的事,人與人之間已經沒有情感可言。
尤其是董雨,身患重病,又要和妻子對簿公堂。
十幾年的夫妻,鬧到這種地步,不能不說是人生悲劇。
有人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不管之前有什麼恩怨,既然不同意離婚,蔣玲身為妻子,積極救治重病的丈夫,是責任也是義務,沒有任何理由。
她卻在丈夫重病期間,無視夫妻情分,私藏財產,拒絕拿錢給丈夫治病。
她置丈夫的生死於不顧,確實有違常理,做的不地道。
也有人說,董雨曾經背叛婚姻,對妻子不忠,妻子這樣對他,是對他最好的懲罰。
你怎麼看蔣玲的做法和董雨的遭遇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