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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朝陽》原著:李慕嘉兩次索要10萬分手費,最後高嫁江中亮

2023-08-24 14:01     影墨     9852

原標題:《一路朝陽》原著:李慕嘉兩次索要10萬分手費,最後高嫁江中亮

《一路朝陽》正在如火如荼地熱播中,該劇目前已經更新總集數的一半左右,李慕嘉和田蓉的結局走向愈發明朗。

倘若不出意外的話,李慕嘉肯定是要跟黎明走到一起了,而田蓉和李萬兵倆人雖然三觀不太一致,但以李萬兵秉性,終究會向田蓉低頭。

《一路朝陽》原著:李慕嘉兩次索要10萬分手費,最後高嫁江中亮

正當我滿心歡喜地以為原著小說的圓滿程度也不過如此時,現實卻狠狠地打了我一記耳光。

首先,原著里的李慕嘉十分的惡毒,搶了田蓉在金達律所工作的機會後,不僅絲毫沒有愧疚之感,反而覺得就算自己不去,也輪不到田蓉。

其次,原著里的李慕嘉十分的貪財,具體表現為《一路朝陽》原著中,李慕嘉兩次索要10萬分手費,最後高嫁江中亮。

《一路朝陽》原著:李慕嘉兩次索要10萬分手費,最後高嫁江中亮

第一次索要分手費

早在認識丁之譚前,李慕嘉就已經談過許多場戀愛,當時田蓉叮囑李慕嘉最多的話,就是千萬不要輕易交出自己最寶貴的東西。

可是李慕嘉卻不以為然,她甚至還在心底里對田蓉冷嘲熱諷,說了她怎麼不把這一套用在自己身上,未免太雙標了之類的話。

後來遇到碼農丁之譚後,她一度想將田蓉從合租房趕走,好讓丁之譚跟自己一起住,因為丁之譚說全部房租由他來付。

《一路朝陽》原著:李慕嘉兩次索要10萬分手費,最後高嫁江中亮

最後等到真的跟丁之譚住在一起了,她又開始嫌棄丁之譚不會同田蓉一樣幫自己燒火做飯,收拾房子。

丁之譚打工三年攢下了五十萬,本打算買個二手房,可是李慕嘉卻一心想要住又新又大的好房子,於是乎丁之譚就想著碰一碰運氣炒個股。

末了五十萬賠得只剩三萬,李慕嘉眼看靠不住了就提出分手,並帶著母親跟未來公婆在銀行門前大吵了一架,帶著十萬塊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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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索要分手費

拿了丁之譚給的十萬青春補償費後,李慕嘉決定要在偌大的北京城買套房定居下來,但因為她並沒贊下什麼錢,所以就只好厚著臉皮問父母要。

李慕嘉的父母掏出了八萬塊棺材本,可是最終還是差了三萬塊錢,於是乎李慕嘉就打電話向田蓉哭訴,田蓉跟她在原著小說里的交情很淺,再加上她沒明說自己要借錢,所以就跟這套房子失之交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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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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