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丰其實是有四個兒女的,但很多人以為他只有三個,那是因為老大很少回來的緣故。所以家裡基本上也只有三個孩子經常在家,所以平時的話,也是非常的讓人摸不著頭腦的。
老大是個女兒,比老二要大四歲,那時候張三丰夫妻都要下地幹活,家裡的活大多都是老大在做。老大甚至比他們還要忙,洗衣做飯帶弟弟,帶了一個又一個,平時就要操心自己的弟弟妹妹所有的衣食住行,只要是關於自己弟弟妹妹們的,他不得不管,畢竟也是自己的親生弟弟,後來她初三一畢業,張三丰就讓她在家裡幹活了,她能頂一個大人呢。他們的家裡,有了她也確實能夠幫自己的家裡人減輕很多的負擔。家裡人也確實能夠輕鬆很多。
可能是因為老大從小吃盡了苦的原因,她性格很怪異,在外面兇悍無比,動不動就跟人爭吵,在家裡她很少說話,但一個眼神就讓三個弟弟膽戰心驚,畢竟她在家裡雖然說不說話的話,還是很有威嚴的。即便是張三丰夫妻,也儘量不去招惹她,跟她說話都帶著商量的口吻,畢竟也是害怕兩個人因為一些很小的事情吵起來。
老大二十歲的時候,遇到了個男人,但他們沒同意,因為三個弟弟還小,需要她幫忙。老大二十四歲的時候,想結婚,他們又苦苦哀求她再緩兩年。這一緩就到了她二十八歲了,這年她又遇到了一個男人,張三丰卻得了病,當時三個兒子都在外面讀書,為了照顧父親,她再次放棄了結婚。
等到弟弟們全都長大成人時,老大三十五歲了,她卻不想嫁了。在農村裡,三十五歲的姑娘是個尷尬的年齡,再加上什麼髒活累活都干,讓她外貌至少要老十歲,所以儘是一些老光棍或二婚來提親,嫁不到合適的,她乾脆就不嫁了。
她在縣城裡租了間房子,從那時起就很少回家了,逢年過節也難得回來一趟,即便回來了,也只是吃頓飯就走。她跟父母和弟弟幾乎不怎麼說話,而因為從小形成的習慣,只要她在,三個弟弟都不敢大聲說話,她一走,大家都會長鬆了口氣。
張三丰告訴那三個兒子,不管她怎麼樣,都要對她好。他知道她心裡很有怨氣,就因為她比弟弟們大,所以就要放棄自己成全他們,她又不是父母,憑什麼要她承擔這責任?雖然她承擔了,但並不代表她沒有怨言。而大家雖然都很感激她,卻不知道該用什麼方式報答她,目前所能做的似乎只能是小心翼翼地待她,儘量不惹她生氣。
弟弟們相繼結婚了,每個人都會將媳婦帶來給老大過過眼。老大不置可否,態度很淡然,一副不關我事的樣子。也正因為這樣,她跟弟媳的關係很不好,弟媳們雖然都知道這個大姐對這個家的貢獻,但那畢竟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感觸也就沒那麼深。所以,三個家庭都不願和老大接近,敬而遠之,互不干涉吧。
老大孑然一身,很是孤單。張三丰勸過她很多次,找個人過日子吧,但她說最合適的人都已經被她錯過了。張三丰明白她指的是前幾次戀愛被阻止的事,很是羞愧。
這年,村裡拆遷,張三丰既高興又擔憂,因為除了老大外,三個兒子的戶口都已經遷進城,也就是說,只有他們老兩口和老大才能獲得村裡的賠償款,但是,三個兒子和他們的家人願意嗎?他把那三個兒子找來,說了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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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果不其然,三個兒媳立即跳了起來,說她是女兒,雖然沒出嫁,但總會出嫁的,所以賠償的錢該父母和三個兒子分。張三丰心裡暗嘆,看向三個兒子。三個兒子商量了一下,說:「該大姐得的,我們絕不要。」張三丰長鬆了口氣,他們是這態度就好辦了。
儘管三個兒媳一直在鬧,但兒子們卻一直堅持自己的決定。最後,補償結果出來了,賠了三套房子和六十萬現金。張三丰決定,給老大一套房子和二十萬現金。三個兒媳滿心不服,吵著鬧著,還要離婚,只是在這件事上,孫家父子異常齊心,她們再鬧也沒用。
老大得知這事後,愣了半晌,突然淚水長流,說:「以前沒白辛苦呀。」她本來已經決定了,如果父母和弟弟們不願給她房子或錢,她就會堅決不簽字。她的戶口還在村子裡,名下也有一畝三分地,她不簽字就拆不掉,但是沒想到他們不僅給了房,還給了錢,要知道,一拆開就是五個家庭呀,給她的就占了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