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回顧她6歲被拐,9年不吃早餐攢500元當車費,終靠7個字找到家人

2023-08-25 08:28     昀澤     7208

回顧她6歲被拐,9年不吃早餐攢500元當車費,終靠7個字找到家人

可此時他們也冷靜了下來,他們知道不能輕舉妄動,一來自己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這個女孩就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如果發生爭執對自己不利;二來如果打草驚蛇,蜂蜜店老闆會不會帶著孟希遠走高飛?

程竹夫婦最終選擇了報警,警察來了以後,了解了情況,便打算協助程竹夫婦查明女孩身世。

所以故事開頭的一幕發生了。

而最終做了DNA鑑定,孟希就是程竹夫婦的親生女兒,在現代科技的證明下,孟姓夫婦只好無奈地低下了頭。

在回到西安後,程穎對父母說了這麼一件事,曾經她為了去西安,偷偷攢下養父母給自己的早飯錢,這九年間,竟不知不覺攢了五百元。

看著這五百元,程竹夫婦再也控制不住,抱著程穎痛哭,一家人終於團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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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分析

這個故事有了一個美好的結局,但背後折射出的社會現象值得我們深思。拐賣兒童一直是一個很嚴重的社會問題,在過去,由於科技不發達,監控設備缺失,致使拐賣兒童行為呈高發態勢。

近幾年隨著國家打擊力度的增加,以及監控設施和大數據的普及,拐賣兒童現象有所遏制。但是依舊還是一項嚴重的社會問題,在法律上對於這一行為又是如何制裁的呢?

我國刑法設立了拐騙兒童罪和拐賣兒童罪。

拐騙兒童罪是指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規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故事中王麗將六歲的程穎拐騙回家的行為,涉嫌觸犯拐騙兒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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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王紅林後來將程穎賣給孟姓夫婦的行為,涉嫌觸犯另一個關於兒童的刑事犯罪——拐賣兒童罪。

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孟姓夫婦收買程穎的行為目前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範,無法定罪量刑。

目前實務界也有人提出關於拐賣兒童的「買賣同罪」主張,支持對於買家也進行定罪量刑,從買方市場源頭打擊該項犯罪。這得到了民間很多公眾的支持。

筆者認為,對待拐賣兒童罪中買方應如何處理的問題,司法界應當重視該問題的研究,儘量在買方源頭找到解決這一社會問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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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國家在法律層面對於賣方的打擊力度如此之大,但拐賣兒童問題依舊屢禁不止,這背後的原因肯定是買方市場的龐大。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所以很多不法分子願意去鋌而走險拐賣兒童。不從源頭打擊的話,勢必會導致本罪「按起葫蘆浮起瓢」,治標不治本。

在生活中我們也可以像那位好心網友一樣,多留心一些身邊的情況,可能你的一個細微的觀察,就能讓一位被拐的兒童能夠早日回家。

五,結語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也是祖國的未來。保護兒童的力度決定了我們民族的興旺。

對於拐賣兒童和拐騙兒童行為,不但要從立法上糾正,在整個社會風氣中也要進行體現。少一些傳宗接代的落後想法,多一些對於兒童群體的關愛,我相信有一天真的能夠做到「天下無拐」。

文章來源:網易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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