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著名的「姦殺案」,兇手4年里姦殺17名女性,或許還有更多
因為長的好看,「王偉」和其他混混搭夥作案;先由「王偉」出面搭訕女性,其他混混則趁其不備,搶奪女性的錢包!
別說,這種方式讓「王偉」屢屢得手,然後就是混混們一起胡吃海喝,以及做些荒唐事;2、3年後,「王偉」從小混混鍛鍊成小流氓,當街調戲婦女成了常事。
「王偉」長得好,雖能勾搭一些女生,但並不是所有女性都會被他迷惑;28歲時,「王偉」再次當街調戲婦女,結果被抓住判了「流氓罪」!
那時的「流氓罪」可不簡單,是舊法中的重罪(新法拆分為:強制猥褻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王偉」被判了10年勞改;試想,從來沒幹過活的「王偉」,在監獄裡做了10年苦力,他心裡會是什麼滋味?

10年監獄勞改沒能改變「王偉」的心性,反讓他生出一股「報復女性」的心理,他認為:(受害女性)都是垂涎於他的「美色」才自願上鉤的,自己不過順水推舟而已;如果不是這些「好色又故作矜持」的女人,自己怎會被關10年!
總之,「王偉」在獄中就已下定決心,出去後一定要報復那些好色的女人;出獄時,「王偉」38歲,這個年紀,他的魅力也該消退了吧?
恰恰相反,做了10年苦力的「王偉」更添風采,尤其從內而外散發出的成熟氣息,很快他身邊又聚攏了許多女人,其中就包括「宗喜珍」(化名)。
(宗喜珍)和「王偉」是同村鄉鄰,幼年時也曾拜倒在「王偉」的美色之下,只是當時的「王偉」沒注意到她。
「王偉」出獄時,(宗喜珍)剛好離婚,再次見到當年的「暗戀對象」,(宗喜珍)又一次心潮湧動,暗生情愫。
一來二去,「王偉」和(宗喜珍)勾搭成奸,並最終領了結婚證;這是(宗喜珍)萬萬沒有想到的,難道「王偉」學好了,從此「獨得」這個美男子的愛了?

古有「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之說,一向風流的「王偉」怎麼可能被一個女人鎖住呢;領了結婚證後不久,「王偉」開始頻繁進出歌舞廳,勾搭女性更是成了常態,(宗喜珍)怎會不知道這些呢?
放在今天,尚有「離婚」選項,但那個年代不興離婚,何況(宗喜珍)已經離過一次婚了,再離婚,她就真的沒人要了;也因如此,(宗喜珍)雖然聽了不少「王偉在外面的風流事」,但她並沒有選擇離婚,也不捨得離開這個「美男子」。
1993年10月,(宗喜珍)聽說丈夫「王偉」公然帶回家一個女人;作為「正妻」,(宗喜珍)實在忍受不了,氣憤地奔回家打算捉姦!

再等(宗喜珍)回家,本以為兩人正在苟且,誰知踹開門一看,丈夫「王偉」一絲不掛,正在和床上的赤裸女人扭打。
當時「王偉」正用枕頭捂住女人的口鼻,女人則拚命掙扎,「王偉」見(宗喜珍)闖進門後傻在原地,一聲厲吼「還不過來幫忙!」
怎麼說「王偉」也是自己的丈夫,(宗喜珍)雖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兒,但心裡正恨著床上的女人;丈夫一喊,(宗喜珍)毫不猶豫地撲上前,摁住床上女人的手腳,「王偉」則摸出一把斧頭,向床上女人的頭部猛砍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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