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路朝陽》黎光會不會一輩子為李慕嘉買單?答案早已昭然若揭
黎光終於抱得美人歸。
黎光對李慕嘉可以說是一見鍾情,他被這個小姑娘的笑容感染。
而面對黎光這樣的成功人士追求,李慕嘉一開始就是心動的。
但是李慕嘉一開始拒絕了。
一見傾心
李慕嘉一開始是金達的行政助理,後來成為了實習律師。
她能夠進入金達,離不開她的貴人吳劍秋,是吳劍秋被她的勇氣打動,同意她留下。
也是因為她的努力和聰明被吳劍秋賞識,漸漸在公司站穩腳跟。
她有一次和表妹一起吃飯,吃完飯自己的工作證掉在了飯店。
剛好她的工作證被黎光撿到了,黎光是地產大佬,也是金達的客戶,是吳劍秋的財神爺。
李慕嘉剛走出飯店,意識到自己工作證掉了,便回頭去找,結果遇到了撿到自己工作證的黎光。
李慕嘉那個時候根本不認識黎光,她感謝黎光撿到自己工作證歸還自己。
那天李慕嘉離開時回眸一笑讓黎光動心了。
是的,誰都沒想到年近四十見識過多少女人的黎光,就在那一刻對李慕嘉一見傾心了。
李慕嘉那回眸一笑,那種青春洋溢積極向上的氣質深深打動了黎光。
黎光給李慕嘉留下自己的名片,因為他知道他們肯定會再一次見面。
因為他在工作證中已經知道她是金達的人,而金達是他的御用律所。
所以哪怕後來李慕嘉沒有和吳劍秋一起見黎光,黎光也會用自己的職業之便和李慕嘉有聯繫。
黎光非常懂女人,第一次見面,他沒有揭穿自己和李慕嘉早就認識,也沒有揭穿李慕嘉當眾出醜說錯了紅酒。
而是在飯後給李慕嘉一瓶新的紅酒,而那瓶紅酒正是李慕嘉說的那種。
李慕嘉不懂紅酒,但是她從黎光這件事感受到了黎光對自己的特殊。
第一次她巧妙地回絕了,她把這瓶紅酒送給了自己的領導吳劍秋,說是黎光為了感謝送的禮。
而吳劍秋當場給黎光回了電話,說感謝他的酒,那一刻黎光就知道李慕嘉在拒絕自己。
但是黎光並沒有因此放棄自己的追求,畢竟對他來說,他有足夠的自信和底氣追求到李慕嘉。
李慕嘉的「欲擒故縱」
李慕嘉其實感受到了黎光對自己的特殊。
畢竟她是個很聰明的姑娘,能夠在金達這樣的公司生存下來,也是不簡單的。
但是李慕嘉其實一開始就拒絕了,她的拒絕是因為她非常清楚黎光對自己只是玩玩,不會認真。
而她想要的並不是玩玩,而是以婚姻為前提的戀愛。
「李慕嘉,李慕嘉,你不要跟我在這似是而非地說這些理由,行嗎?咱們倆別這麼擰巴,你就直截了當地告訴我,你能不能跟我在一起?」
李慕嘉:
「我談戀愛就是為了結婚,我想要一個家,你能給我嗎?你我的時間都很寶貴,所以不要浪費在沒有意義的事情上。」
其實這番話,不過是李慕嘉虛榮的一張遮羞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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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她說自己想要的戀愛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她不想和黎光只是玩玩。
說完這番話,她又說:「黎總,我很喜歡你,也許沒有女人不喜歡你,所以我很謝謝你喜歡過我,就憑這一點,足夠讓我嘚瑟半輩子了。」
前面李慕嘉其實已經拒絕了黎光,但是她後面這番話又給了黎光希望,她說自己喜歡黎光,被他喜歡過覺得自己多麼幸運。
李慕嘉這種欲拒還迎的手段很高明,她說完這番話便下車自己打車回去了。
結果第二天上班便接到黎光的電話。
電話那頭的黎光說:「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可不可以有過程?」
其實黎光這裡已經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他願意和李慕嘉談一場以結婚為目的的愛情。
李慕嘉非常聰明,她明白自己終於等到了想要的答案。
電話這頭,她高興的回覆黎光說可以。
掛掉電話後的李慕嘉非常開心,她的開心引起了同事的注意。
同事問她什麼事情那麼開心,她一臉傲嬌的回覆同事說:「我不告訴你。」
聽到黎光的回應,李慕嘉很顯然是非常幸福開心的。
所以之前她的拒絕並不是打心底拒絕,如果她真的想要拒絕,就不會最後說出自己很喜歡黎光這番話。
李慕嘉對黎光的拒絕只不過是一種她對異性追求的手段罷了。
那是她的欲擒故縱,是她的小心機,是她留給自己虛榮本質的一塊遮羞布罷了。
黎光會不會一直為李慕嘉買單?
於是第二天他們便在一起了,那天黎光帶著李慕嘉開著車來到一個浪漫的場所。
有讓人微醺的燈光,有動人的情話,有美麗的項鍊。
那一夜他們在一起了,同時那天李慕嘉也失去了自己買房的資格,因為政策變化,那天原本是她去中介那裡簽字的日子。
但是她卻選擇和黎光在一起消磨時光,她完全沉浸在黎光帶給她的浪漫和甜甜愛情中。
就算失去了買房子資格,李慕嘉也沒有太多的失落,因為她完全沉浸在自己交了黎光這樣的男朋友喜悅中。
很快兩人交往的消息傳遍了他們這個圈子,而大家也對李慕嘉更加客氣起來。
而且圈子裡都傳黎光為了紅顏失去了理智,和兄弟反目。
黎光要和自己的合伙人打官司,爭取第一股東的地位。
其實這場官司是必贏的。
吳劍秋提醒李慕嘉這場官司可以贏,但是不要太過分,因為黎光和他的合伙人還是利益共同體。
李慕嘉並沒有聽吳劍秋的建議,而是聽了黎光的話選擇全力以赴。
最後這場官司贏得很漂亮,而黎光為了紅顏不顧合伙人的名聲也傳出去了。
望著黎光對李慕嘉的寵溺,吳劍秋非常意外,她說:「老黎啊,現在都在說你為了紅顏得罪了合伙人,你看需不需要我們給你做個澄清?」
結果黎光想都不想就回絕了吳劍秋的建議,他說:「不需要,這是事實。不用擔心,我現在跟老莫呢,關係還不錯,慕嘉這邊搞出的事呢,我幫她平,有一點要記好了,這背後的一些細枝末節呢,不要告訴她,不重要。」
黎光在別人眼中樹立的是一種為了紅顏得罪合伙人的形象,實際上李慕嘉打贏那場官司也是他內心想要的結果。
因為他就是想要讓大家知道他黎光就是這樣的人,他這個人要別人賠多少就是多少,只不過他拿李慕嘉來當擋箭牌罷了。
吳劍秋感慨:「對慕嘉是真好啊。」
黎光說:「喜歡看她努力的樣子。我女兒啊,我記得第一次教她開卡丁車呢,她連油門都不敢踩,我就對她說,說你慢慢地踩下去,向前開,有爸爸愛你身邊不要怕。前一段呢,他參加紐約的陰地車賽拿了第九名。所以我們在培養一個人呢,就要做她堅強的後盾,為她買單。當然了,我們可以有所保留,但那個是要在她敢衝出去之後才考慮的問題。對愛人,對孩子,對下屬,無一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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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很顯然黎光的這番話是在說他在培養李慕嘉,同時也願意為她這次的行為買單,他不需要李慕嘉承擔這背後的代價,他想要看到的就是李慕嘉的成長。
聽到這樣的話,吳劍秋問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她問:「你會對慕嘉一直買單嗎?」
還是吳劍秋看得通透,她能夠問出這個問題,也是因為她在關心李慕嘉。
而且像黎光這樣的男人,多金離異有孩子,大機率都是不想被一段關係束縛自己。
很大的可能他對李慕嘉只是玩玩,所以吳劍秋才問出了那個關鍵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其實黎光並沒有正面回復,他只是回了一句:「只要我有。」
聽完黎光的回覆,吳劍秋便明白至少現在黎光對李慕嘉是動了感情。
至於未來,其實能夠有短暫的真情在吳劍秋眼中也是很難得的。
那麼黎光的答案到底是什麼呢?
他究竟會不會一直為李慕嘉買單?
其實對於這段關係,李慕嘉是非常清楚的,她和黎光是不平等的,她口口聲聲說自己不圖錢,只想要一個家。
其實她內心深處明白黎光這種人大機率給不了她一個家,她拋出那個理由不過是為了給自己一個體面的藉口和黎光在一起,曾經擁有過。
因為在那樣的環境中,黎光這樣的大佬,對她的吸引力是致命的,她的內心其實只要黎光一句承諾,其實並不在乎這承諾是否會兌現。
這便是李慕嘉的現實。
在電視機中兩人最後走在一起了,因為李慕嘉一直在成長,不斷地突破自己,最後兩人頂峰相見。
但是在原著中兩年後黎光便對李慕嘉膩了,三十歲的她被黎光拋棄,什麼都沒有,最後黎光給了她十萬的封口費,讓她對這段關係守口如瓶。
她的青春就換來十萬塊錢,事業也平平無奇,年華也不再。
原著的結局非常現實,但是我卻覺得這樣的結局才是黎光那個「只要我有」的背後真正答案。
「只要我有」這句話好像什麼都回答了,但是也什麼都沒有回答。
「只要我有」不是只要我還有財富地位,而是我還有願意為你買單的意願。
這才是李慕嘉和黎光兩人在這段關係中真正不平等的地方。
這種不平等是無形的,也是李慕嘉非常無奈的地方,但卻也是她內心虛榮渴望的地方。這才是李慕嘉一開始拒絕黎光的真相,也是她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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