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我出錢幫弟弟,爸媽上門和我要贍養費:養你25年,一年4萬

2023-08-28

老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所謂因果,無非就是你現在的處境,是好還是壞,都是當初的言行和選擇造成的,怨不得旁人。換一句話來說,你想要得到好的結果,就要先付出真心。如果你一開始就沒有付出,或者只付出一丁點,就想要得到對方的滿腔回報,這根本不現實。

而這個邏輯,其實適用於任何一種人際關係,父母和子女之間,也是如此。父母對待幾個孩子,有所偏心,其實在不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很常見。如果父母一開始把家中的資源,都給了自己偏愛的孩子,以後也讓偏愛的孩子,承擔了養老的大部分責任。相信不被偏愛的孩子,也不會有很多怨言。

壞就壞在偏心眼的父母,把疼愛和經濟支持都給了偏愛的孩子,但負擔和壓力,卻要不被偏愛的孩子來承擔。這麼一來,不被偏愛的孩子,等到為數不多的情分也被消磨殆盡的時候,自然也不會繼續當冤大頭了。趙倩顧念父母的養育之恩,一直以來都對父母孝順有加。可她終究還是被父母徹底寒了心。

趙倩的自述:

我爸媽生養了兩個孩子,一兒一女,我是姐姐。我們家當時的經濟條件,雖說不是很好,但爸媽做點小生意,養育我和弟弟,供我倆上學,基本上還是沒有問題的。但我初中畢業後,就沒有繼續念書了,因為爸媽不同意。即使我考上了高中,學校和老師願意幫我一把,但我爸媽還是不樂意。

我爸媽認為即使我念書不花錢,不用家裡的生活費,但我去念書了,就不能賺錢給家裡,還是不划算。身邊大多數人,都不理解,但我卻明白爸媽為啥這麼做。很簡單,我爸媽重男輕女,對於兒子,兩人的考慮是長久且深遠的。簡單一點來說,就是要多存一點錢留給兒子。雖說現在家裡條件還行,但只是在村裡來說。

城裡的房子,城裡的消費,肯定不夠,我爸媽想讓兒子擁有城裡人的生活。所以要在兒子長大之前,多存錢。我這個女兒,除了不能花錢之外,當然應該多賺錢了。所以我不能繼續念書,在我家,是肯定會發生的一件事情。我雖說百般不樂意,但當時的年紀,肯定拗不過爸媽,所以我初中畢業就開始打工了,賺來的錢,自然歸家裡。

不是我自誇,我覺得自己挺聰明的,念書的時候,成績好,外出打工,學技術做事情,也很容易上手。我後來的日子,越來越好,就是靠我自學技術,開店開廠。和我相反,被我爸媽寵壞了的弟弟,腦袋裡就沒有努力打拚這幾個字。在他的邏輯裡面,他只要哄好爸媽,以後一切都不用發愁。

房子、小轎車、就連事業,爸媽都會幫他弄好。其實一開始,弟弟的日子確實和他想像中一樣,各種愜意。我的彩禮變成了他的小轎車,我給爸媽每月的生活費,變成他的零花錢。爸媽辛苦一輩子攢下來的錢,變成他城裡的房子。如果他能不折騰,這日子,能一直過下去,但他看不到我的辛苦,眼紅我和我老公現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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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弟弟也要創業,不管我怎麼勸說,他都要弄。我爸媽更是指責我眼紅,見不得弟弟好,說我能做到的事情,弟弟肯定能比我更好。但是創業本身就很難,更何況是我弟弟這麼一個好高騖遠,又沒吃過什麼苦頭的人。兩年過去,錢沒賺到,倒是把房子、車子都搭進去了。在這個過程中,我和我老公,也幫忙堵了不少窟窿。

我覺得我對娘家,對弟弟,仁至義盡了。但誰能想到,弟弟創業失敗,敗光一切之後,要結婚,想要房子和車,我爸媽讓我出錢。我媽媽說:「你就一個弟弟,你就幫一把吧,你有三套房子,又有一大筆存款,你出錢幫一下弟弟吧。」我很無奈,先不說我結婚了,家裡的錢,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

再說了,我憑啥還要幫弟弟?這些年,我幫過很多了。如果只是這樣,可能我對娘家爸媽不會徹底寒心。雖說我不被偏愛,但我還記得一日三餐,記得爸媽給了我生命,給了我一口飯吃。但兩個人為了兒子,直接上門罵我,問我要贍養費,我心寒不已。我們這邊,父母如果有兒子,都是跟著兒子養老的。

要是女兒結婚出嫁,娘家狠心留下全部彩禮,不給嫁妝,那等於是擺在桌面上斷了親情。我爸媽一直以來重男輕女,對我不好。結婚時留下嫁妝也沒給嫁妝,但我還是顧念親情,每月給生活費。加上我初中畢業就開始打工,到結婚前,賺來的錢,大多數都給了娘家。如果一定要把情分轉換成金錢,我覺得我也還清了。

可我爸媽為了讓我出錢幫弟弟,在村裡人面前說我是白眼狼,沒良心。還上門和我要贍養費,我爸媽說:「養你25年,一年4萬,你給我100萬,不然我們和你沒完。」我爸媽表情猙獰,仿佛我是陌生人。我看著他們和看熱鬧的左鄰右舍數落我,心中一片悲涼。最後我老公告訴他們,我們不會給這筆錢。

我爸媽把我告了,讓我給100萬贍養費,爸媽以為告了肯定會贏,結果卻在意料之外。因為我雖然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具體的金額,卻不是我爸媽說了算。要根據我爸媽兩個人的身體狀況,自身的經濟情況,還有我這邊的經濟情況等等一些條件來決定。我和我老公雖然有3套房子,但我倆名下卻只有1套。

而且我們有三個孩子,撫養壓力也不小,更別提我們還要贍養公婆,畢竟我老公是獨生子。而我爸媽這邊,還有我弟弟,兩個的身體狀況也不錯。這麼一來,原先我每月給爸媽3000生活費,現在我只要給800了。就連我爸媽頭痛腦熱,以前都是逮著我一個人承擔費用,這次我爸媽把我告了之後,直接定下來以後醫療費用,我只用承擔一半。

得知結果,我爸媽愣住了,然後慌忙來找我,和我道歉,希望一切如舊。我還是給3000生活費,還是承擔爸媽全部的醫療費用,時不時還給娘家錢。但我拒絕了,我沒接受爸媽所謂的道歉,我說:「既然你們為了弟弟,把我告了,親手撕碎我們之間僅存的情分,那就這樣吧,我按照法院的判定來。」

有人說:「每一個孩子都是來報恩的天使。」深以為然,每個孩子,在出生的時候,都是一張白紙。如果孩子長大後,成了父母嘴裡的「冤家」,那麼養育他的父母,其實應該先反思一下自己。就如文中趙倩的父母,寵壞了兒子,寒了女兒的心,為了兒子,把女兒告了,鬧得人盡皆知,不顧女兒的顏面,又如何能指責女兒是「冤家」。

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睿智一些,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能夠克服情感上的偏私,給予孩子公平正直的愛。這樣,才不用在晚年的時候,遇上子女相互推諉養老,兄弟姐妹吵鬧不已之時,悲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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