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西安警方接到群眾報警,說是他們那有一女子馬燕秦公然在家裡舉行了不正當的舞會,這在正處於整治社會風氣的80年代來說,簡直是頂風作案。警方立馬派出人手,將群眾舉報的馬燕秦、馬燕秦女兒、韓濤和惠利民全部抓捕。
馬燕秦是當時在舞蹈圈子裡,非常出名的一位女性,並非是因為她的舞技有多麼出眾,而是因為她的大膽奔放,外加時尚靚麗,當時一睹其芳容的男性均想跟她舞上一曲。馬燕秦從小就是班裡出眾的小美女,有著不少追求者,所以她從小就非常自信,極其有主見。
等她成年後,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父母幫她物色了很久,終於找到一個為人忠厚善良,家境優越的男青年。這個男青年什麼都好,就是不會哄女孩開心,沒有情趣。可馬燕秦從小見慣了給自己開玩笑的幽默男生,也有太多痞帥的男生不斷給自己驚喜。
所以,當她看到半天憋不出一個字的男青年後,覺得非常不滿意。可因為當年自由戀愛畢竟是少數,大多數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馬燕秦還是聽從父母的決定,嫁給了這個男青年。
婚後,這個老公的確如父母所講的那樣,對馬燕秦非常好,不僅對她非常關心和愛護,還很能掙錢,家裡的生活非常富足。所以兩人很快就生下了兩個女兒。可日子一天天過去,馬燕秦還是無法使用沉默寡言的丈夫。苦悶的她經常在外面跟其他男同志說笑打鬧。
這讓當時還比較保守的街坊鄰居非常看不慣。有些熱心的鄰居還專門找到馬燕秦的丈夫,勸他好好管管自己的妻子,別哪天被「戴了綠帽」都不知道。
馬燕秦的丈夫聽完非常憤怒,一方面是憤怒自己心愛的妻子居然如此不檢點,跟別的男人眉來眼去,醋意大發;另一方面,他認為這種事情被街坊鄰居通知自己,失了很大的面子。兩種複雜的情緒交融,使得他回家跟妻子對峙時打了妻子。
兩人大吵一架,馬燕秦不顧丈夫的道歉,執意跟丈夫離了婚。她只帶了兩個女兒,就離開了家。之後,為了養活兩個女兒,她到飯店打工,由於長時間不幹活,她根本無法適應高強度的工作。很快就累倒在家。由於當時政府有補貼,她索性就拿著補貼生活,不再幹活。
不幹活的馬燕秦開始迷戀上到歌舞廳跳舞,在她看來,交際舞是男女能夠正當親密接觸的一種途徑,她非常嚮往,很快就掌握了不少舞蹈動作。由於當年大家普遍比較保守,而馬燕秦卻異常外形,再加上她漂亮的外貌,歌舞廳很多男人都跟她跳過舞。
馬燕秦就這樣在當地的歌舞圈混出了名氣。之後,她也想效仿歌舞廳老闆開家店鋪,可她知道,開這種店鋪,既要有錢,還要有地位,自己顯然開不來。最終,她靈機一動,把自己的家給改造了一下,開了個小型歌舞廳。
由於她人氣的原因,她自己就像是自己歌舞廳的形象代言人,太多人慕名去找她跳一支舞。馬燕秦也因此掙了一些錢。可隨著時間的流逝,馬燕秦的影響力也逐漸下降,於是漸漸的,她開始在自己家為其他男人提供特殊的服務。一方面是解決自己的私慾,一方面還能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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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本來街坊鄰居們就對她在家開歌舞廳吵到鄰居抱有微詞,如今常有不同男人在她家過夜,鄰居們更加瞧不上馬燕秦,認為她敗壞風氣。之後,不知是為了提高自己歌舞廳的人氣,還是為了追求刺激。
馬燕秦開始逼迫自己未成年的女兒進行「接客」。在眾多來尋找馬燕秦的顧客中,有一個她的忠實「粉絲」韓濤。韓濤基本上隔三差五就會過來,哪怕不跟馬燕秦發生性關係,他也會陪著馬燕秦聊天解悶。對於馬燕秦來說,他算是自己的朋友了。
韓濤不光自己去找馬燕秦,他還經常帶一些喜歡舞蹈的朋友去找馬燕秦,大家一起娛樂、聚會,交流舞技和心得。其中惠利民就是其中之一,惠利民原本是一個攝影師,年輕又文藝。他聽過馬燕秦的一些「傳說」,非常想來見見她是一位怎樣的女性。
惠利民純粹是抱著對藝術的探究前來的,所以並不打算跟馬燕秦發生出格的關係。韓濤也非常尊重惠利民的想法,兩人跟馬燕秦和她女兒痛快地跳著舞蹈,分享自己對舞蹈的見解和所見所聞。四人相談甚歡,藝術與興趣的碰撞,使得他們沒有注意到時間的飛逝。
因為天色已晚,在馬燕秦的提議下,四人橫躺在一張床上。他們依舊聊著自己的想法,思想上的碰撞讓四人如覓知音。等到天亮,韓濤和惠利民告別離去。可看到整夜未出的韓濤和惠利民,鄰居們認為馬燕秦又在搞淫穢之事,便報了警。
被抓捕的馬燕秦,在警方的追問下,終於承認自己曾經共與130人發生過關係,並因此賺取2000元。
【以案釋法】
根據規定:參與聚眾淫亂活動的,主要分子及多次參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與的,從重處罰。
如果本案中的馬燕秦按照現在的法律來界定的話,她與多名男性同時發生性關係的話,無疑是觸犯了聚眾淫亂罪。並且因為參與次數多,她又屬於主要組織者,所以將面臨有期徒刑的懲罰。同時,她還有逼迫未成年女兒參與的情況,因此會被從重處罰。
而案件中的韓濤,因為多次參與馬燕秦的淫亂聚會,所以屬於是條例中多次參加的標準,也會受到聚眾淫亂罪的相應處罰。
但事實上,因為當年正在整治社會風氣,所以對於男女不正當關係的處罰特別嚴重,如今已經廢除的流氓罪就是在那個時期被提出的。所以面對馬燕秦這樣的行為,當時的社會是完全無法容忍的。
最終馬燕秦被判處死刑,跟她聯繫密切的韓濤也同樣被處死刑。馬燕秦的女兒因為是被逼迫,並且是未成年人,所以沒有進行嚴懲。而根本就沒有參與淫亂活動的惠利民,僅因為誤會就被判處無期徒刑,最終通過三次減刑才在2000年左右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