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岳母六萬彩禮,她非要每月給一千,看到小舅後,俺改為每月兩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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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是自由戀愛,兩個人談了很多年,感情已經到了很深厚。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我們準備談婚論嫁。我家的條件比老婆家的要差一些,老婆是城裡人,父母都是單位里的員工,有退休工資和養老保險。而我則是農村的,父母都是農民,一輩子也沒怎麼出過遠門。

其實,能娶到老婆,真的是我的運氣。因為我家裡不好,沒什麼錢給彩禮和買房子,對此我一直很自卑。不過老婆不嫌棄,而岳父母也沒嫌棄的意思,這才讓我大大鬆了一口氣。我想著雖然家裡沒多少錢,但彩禮肯定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在見到岳父母時,我直接提出給六萬彩禮。六萬彩禮雖然不多,但對於當時的我來說,已經是我能拿出的所有積蓄了,再多我就真的沒辦法了。

結果岳母卻拒絕了,不願意收下6萬彩禮,說別人家的閨女動輒十幾二十萬,我六萬塊錢就想娶回老婆,未免有點不尊重人。我有點尷尬,我忐忑不安問岳母,那究竟該給多少彩禮?岳母直接開口說,家裡還有個弟弟,你直接每月給一千生活費吧。我一聽著就有點不對勁了,敢情岳母是打算讓我長期孝敬她,所以打著給彩禮的名義跟我要生活費呢?為了把老婆娶到手,我最終還是咬牙答應了。婚後老婆帶回來了十萬嫁妝,所以相當於我沒花什麼錢就把老婆娶回家了。

婚後半年,我們東借西湊,再加上老婆的十萬嫁妝,以及老婆回娘家借的十萬塊錢,我們買了房子。買了房子後,老婆才告訴我,借的十萬塊錢,是她爸媽直接給的,沒寫借條。她媽媽還說了,這十萬以後就用每月一千生活費來抵扣。什麼時候扣完,什麼時候就不用再每月孝敬了。老婆的話,讓我愣住了。雖然老婆說得很清楚了,但我還是親自到岳父母家問個清楚。
到了岳父母家後,我聽到小舅子正跟岳父母商量結婚的事情。岳母跟小舅子說,你姐夫家裡條件不好,你姐又懷孕了。家裡十萬塊錢我給了你姐拿去買房,說是讓他每月給一千生活費,其實這錢我們不會花,全都給你姐和肚子裡的孩子攢著。至於你的彩禮,我們再想辦法。小舅子說,姐沒結婚前,自己的工資全都補貼給了家裡,她結婚買房我也幫不上忙,錢給了就給了,我結婚可以再等等,可姐姐肚子裡的小外甥不能等。我會跟女方說清楚,他們能等就等,不能等我也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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