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2歲被放在保姆家,16歲時母親來接他,他說:請你把帳結一下
陳曉東兩歲那年,因為父親有外遇,當時自己的母親發現這個事情的時候是真的沒有辦法接受的,畢竟要是換在那個家庭也是沒有辦法接受的,後來兩個人也就經常因為這件事情吵架,後來她也是傷透了心,覺得自己也不願意再相信自己面前的男人了,後來自己的父母終於離婚了,他被判給了自己的母親。不到兩個月,母親給他找了個保姆,保姆姓楊,城郊農村人。楊阿姨家裡有兩個兒子,跟他差不多大,家裡全靠著丈夫一個人的收入,日子過得比較艱難,所以想著多帶一個孩子也是帶,還能給家裡增加一筆收入。

當時說好的,母親因為要出去工作,所以把他放在楊阿姨家中,每個月給一百二十塊保姆費,這是那時他們這裡保姆的平均價。只是,半年後,楊阿姨就收不到錢了,那時候還沒手機,全憑著手機聯繫,她去聯繫陳曉東的母親,卻聯繫不到了。這下子她有點慌了,於是通過電信局查找座機的地址,結果發現那是屬於一家剛註銷的公司的,而負責人正是陳曉東的母親。聽說,她欠了別人一大筆帳跑了。當時她真的覺得一頭霧水,完全都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辦。
不得已,楊阿姨又四處尋找陳曉東外婆家,花了大半年時間,總算找到了,但對方卻堅持聲稱女兒沒結婚。戶籍上也確實證明,她沒結過婚,也就是說,她未婚生子才有了陳曉東。那時候又沒親子鑑定,因為他們執意不認,楊阿姨不得不又將他抱了回來。
所以,陳曉東在家裡的身份就很尷尬了,感覺自己在這個家裡什麼也算不上,根本就是一個沒有身份的人,所以不管是怎麼樣,自己都感覺還是有一點抬不起頭來的,過去帶他有錢拿,楊阿姨的丈夫和兩個兒子對他都不錯,可現在他完全是個外人了,對他的態度也差了很多。這個家本來就貧窮,再繼續養他顯然不是明智之舉。楊阿姨的丈夫就很正式地提出來,要將他處理掉。

處理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報警,這樣他很有可能會被送進孤兒院,二是將他送給需要的人。他是男孩,年紀小,還是有人願意領養的,事實上,已經有好幾個人上門要求領養了。
楊阿姨心裡很是糾結,雖然陳曉東不是她親生的,但養了兩年,已經有感情了。自己如果是就這樣將他送出去的話,心裡還是有點不舒服的,到時候也肯定還是會想他的,於是她對丈夫說:「再等等吧,萬一他媽媽只是一時抽不開身呢,哪天她要是回來了,我們交不出孩子可怎麼辦?」丈夫說:「你想多了,時間越久,她就越不會回來的。」她哀求道:「再緩緩吧,我也是當媽媽的,不相信會有人不要自己的親生兒子。萬一哪一天他的親生母親真的回來了呢,到時候我如果已經是把孩子送出去的話就非常的不好了。」
她那兩個兒子雖然經常被她罵,可要讓她不要他們,那是絕對辦不到的。將心比心,刀子覺得陳曉東的媽媽肯定會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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