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風流女子與3人有染,丈夫上門討說法被譏諷,他將兩家人滅門

2014年,他們決定大年初六時再次好好協商此事,同時法院也受理了邵宗其再次提出的離婚訴訟,並且已經開庭,只是還未判決,實際上雖然糾纏了快兩年,但事情也慢慢得以解決,那為什麼邵宗其最後還是殺了人?
早在半年之前,邵宗其就已經定下了殺人計劃,在一次又一次被譏諷中,提出的要求不被認可中,他堅定了殺人的想法,做了一系列準備,之後的每一次糾纏,其實都是他在給這些人「一個機會」,然而最終並沒有如願,於是子彈上膛了。
1月30日天還沒亮,邵宗其先將槍藏在了車中後備箱,之後和往常一樣忙碌,一直到下午4點他將槍裝好子彈,設置在了單髮狀態,踩點確認邵宗華一家人都在以後,他提著槍就沖了進去,見人就射,邵宗華家3個人身亡,然後他又趕往邵宗其平家同樣殺死了3個人。

他本要繼續開車去鄰村殺死段從康,但是突然想起母親也是鄰村的人,自己在本村殺人已經讓家人不好過,繼續在鄰村殺人,他的家人可能在鄰村都待不下去,於是他放棄了殺段從康,選擇逃到了山上藏起來,但終究沒藏住。
山上沒吃沒喝,他躲了幾天以後就餓得受不了,只想飽餐一頓,然後露了行蹤,被警方直接逮捕,2014年8月11日當地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邵宗其被認定構成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殺害6人的情形,必然會被判處死刑;非法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罪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邵宗其槍枝子彈數量達到情節嚴重標準,還造成了嚴重後果,必然被判處無期徒刑。

最終法院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5年12月24日邵宗其被執行了死刑,他的人生就這樣在經歷360度翻轉以後直接沉船,不可否認這個結果是邵宗其自己造成的,他過於偏執和極端,非要在感情問題上討論一個對錯,要一個公正。
然而不能忽視的是邵宗其轉變的原因,如果不是其妻子出軌三人,邵宗其絕對不會從一個老實人變成殺人犯,他可能內在未必真的像外在表現的那樣真的是一個大好人,但在沒有刺激的情況下,也絕對不會失控,而妻子的出軌成了一個會導致他失控的刺激。
要知道伴侶的出軌其實是對自身人格魅力的否定,這種否定對一個人的殺傷力又往往超過世間所有的羞辱,從知道妻子出軌三個人開始,邵宗其的內心就已經不平衡了,他的惱怒無法消散,偏偏三人還出言譏諷,於是就此爆發,所以人們常說「姦情出人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