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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一女子為保護5歲女兒安危,不惜與入室歹徒發生關係

2023-08-31 15:45     昀澤     8254

之後歹徒離開,阿玉也勇敢地選擇了報警,她之前的順從本就是為了這一刻,她也知道歹徒不會放過她和女兒,這種行為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如果她選擇沉默,無疑是選擇了縱容,而她的挺身而出,讓世間少了一個罪犯,也讓世間少了更多的受害者。

警方根據阿玉提供的線索,展開了調查,由於阿玉受驚,未能記清犯罪分子的相貌,但是警方通過大量的走訪,最終摸排出了一個十分符合犯罪分子畫像的男人——潘某,潘某被傳喚到派出所時非常鎮定,矢口否認犯罪事實,警方不得不將他釋放,但證據暴露了他。

潘某的DNA和犯罪時遺留在阿玉身上的一致,和另一起差不多的QJ案罪犯的DNA也一致,因此警方立即開始抓捕潘某,此時潘某自然已經逃之夭夭,但警方沒有氣餒,找到了他的落腳處,分開兩組對他的租房進行包抄,最後完美成就了一出「瓮中捉鱉」。

2013年,浙江一女子為保護5歲女兒安危,不惜與入室歹徒發生關係

這一次潘某再也無法狡辯,他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包括2009年6月的一起QJ案,還包括入室QJ阿玉一案,每次作案為了掩護自己,他都會選擇在晚上,而且作案以後就會更換住處,所以在知道阿玉報警以後,他就開始了搬家。

他也不得不搬家,潘某是一個極度好逸惡勞的人,但偏偏又喜歡賭博,賭博的人沒幾個不會傾家蕩產,傾家蕩產以後肯定會借高利貸,高利貸還不起,只能到處東躲西藏,所以他很有躲避的經驗,警方抓他十分艱難,但終究還是邪不勝正。

潘某違背被害人意願,以脅迫的方式和她們發生X關係的行為,毫無疑問構成QJ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其他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3年,浙江一女子為保護5歲女兒安危,不惜與入室歹徒發生關係

實踐中,QJ兩人,而且是入室QJ的情況,一般而言會判處四到六年有期徒刑,至於具體的刑期,一般需要綜合情節惡劣程度、QJ人數、致人傷害後果等影響犯罪構成的事實來確定,由於結果並未公布,所以他的判決結果不得而知。

但不管怎樣,時至今日,潘某不是在監獄,就是已經改造完開始新的生活,不過他所犯下的罪行永遠存在,他需要一輩子背負這個罪行帶來的愧疚、懺悔,以及人們對他的提防,只有這樣,阿玉為了保護女兒不惜委身於他的舉動才算真正的以母愛抵擋了黑暗。

文章來源:網易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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