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老人無故摔倒無人扶終死亡,家屬怒將路人告上法庭!結果如何
此時,沒人任何一個人或者車在於大爺旁邊,於大爺就這樣突然從電動車上摔了下去。
然後,一家人就看見了文章開頭這一幕。路人見到於大爺摔倒要麼避之不及,走的遠遠的,要麼圍在一邊看熱鬧,就是沒有一個路人願意停下來將老人扶起或者撥打急救電話。

看到這裡的於大爺兒子怒從中來,不禁破口大罵道,「這些人也太冷漠無情了吧!我爸就那樣無助地躺在馬路上,竟然沒有一個人上去幫忙。要是當時有一個人願意幫忙,我爸也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造孽啊!」
就在這時,監控畫面顯示於大爺摔倒的附近停下了一輛計程車,不過計程車停了一會兒就走了,車上的司機並沒有下車查看於大爺的情況。
警方經過核實發現,這個計程車司機就是幫助於大爺撥打急救電話的好心司機。

此時於大爺的兒女見找不到人背鍋,不禁惱羞成怒。他們認為路人的冷漠是導致於大爺去世的間接原因,應該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於大爺的女兒於是激動地附和哥哥之前的話道,「對!都看到了還不上來幫忙扶起我爸,他們都是殺人兇手,我要讓他們都付出應有的代價!我要把他們一個個都給告到法院去,我要讓他們賠償所有損失!」

於大爺一家於是一氣之下將監控拍到的幾名沒有伸出援助之手的路人都告上了法庭,同時也把幫助撥打急救電話的司機也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賠償於大爺摔倒去世的喪葬費和精神損失費。
但是於大爺一家的請求並沒有受到法院的支持。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路人的所作所為並不構成違法,法院最終駁回了於大爺家屬的訴訟請求。

很快,關於遇到摔倒老人「扶不扶」的話題在網絡上引起熱議。很多人都說:「做好事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甚至有人說,「不能因為被訛就不去扶老人,否則社會就會變成冷漠的社會。」
實際上,關於扶不扶的問題終究來說是一個個人選擇的問題,選擇扶是情分,選擇不扶是本分。沒有人有義務扶起不是自己撞到的老人,因此社會也不應該以此來道德綁架。
社會應該建立起更加誠信的氛圍,不要冤枉任何一個好人,也不要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一個人摔倒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當你想扶他時卻發現沒有人敢去扶他。

«——【·相似案例·】——»
而之所以這麼多路人害怕扶起受傷的於大爺,全都是因為此類扶起老人卻被訛詐的案例真的太多了。
2006年,26歲的彭宇扶起了在公交車下車時摔倒的老人徐壽蘭,並立刻把老人送去了醫院。卻不料,事後彭宇被老人一紙訴狀告上了法庭,要求彭宇賠償醫藥費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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