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惡霸兒子強搶民女,57歲母親大義滅親,私自除害罪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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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5月的一天晚上,村裡放露天電影,高慶華以礦工李三擋其視線為由,將他砸傷暈倒,所幸搶救及時保住了性命。因為這件事,高慶華又犯故意傷害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
1993年,高慶華二次「出宮」後,顯得更加殘暴了,簡直就是人面獸心,繼續為害鄉里,迫害親人。
被困囹圄五年,35歲的高慶華無法偷粉竊香,親近女色,出獄以後他立即開始物色獵物,以滿足按捺許久的獸慾。那日深夜,高慶華將同村比他小十幾歲的姑娘高玉梅擄至村外姦污。
可憐高玉梅,一個冰清玉潔的黃花閨女,被村霸殘暴糟蹋後,還被百般羞辱和威脅。為了父母親人的安全,高玉梅被迫住進高慶華家,成為他非婚同居的媳婦。
村裡人對他是敢怒不敢言,因為他每次進入又出來後,反而更加狠毒,讓人不寒而慄。從此高玉梅,一入狼窩深似海,挨打受氣重如山。
李繼香見兒子如此虐待高玉梅,便去勸說。高慶華卻說:「你們誰也管不了我,我的戶口我自己拿著,我看你們誰不順眼,早晚治死你們,我也不一次治死你們,那我還得坐牢,我要零剮你們,讓你們受死。」
親母弒子
1995年2月3日,正月初四晚,高慶華喝醉回到家,獸性大發,一把揪住高玉梅的頭髮將其摔倒在地,然後對著高玉梅的臉蛋一陣亂踢。
李繼香聽到高玉梅的呼救聲,立即趕來解救,高玉梅逃走後,李繼香便成了高慶華的發泄對象。他順手拿起一塊煤研石,狠狠砸在母親李繼香的腿上,母親受傷摔倒。
高慶華還不解恨,一邊繼續對李繼香拳打腳踢,一邊說:「這次非把你治死不可!」等兒子打累後,傷痕累累的李繼香趁機爬出家門逃命,可她剛走到村頭小橋上時,就被高慶華追上了。他一把抓住母親的頭髮,將她扔到兩米深的橋下,並聲嘶力竭地吼叫:「你去找玉梅,找不回來我就治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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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人聞聽高慶華的狼嚎後,出門查看情況,卻發現李繼香已經昏死在河溝里。但他們懾於高慶華的淫威,都不敢上前救助李繼香。
李繼香慢慢甦醒過來後,便遵照大兒子的命令帶著小兒子高慶廷去找高玉梅,可一連十幾天過去,他們始終沒有發現高玉梅的蹤跡,只好於2月20日晚精疲力盡地回到家中。
傷痕未消的李繼香坐在廚房燒水,滿臉悲憤。這時,又喝得醉醺醺的高慶華一進院就大罵:「你個老龜孫,沒找到玉梅,你們咋回來啦?今天我非治死你這個老東西不可!」
李繼香見狀,急忙去關屋門,不料屋門被高慶華一腳踹開,他上前揪住李縫香的頭髮,扯著她的頭往火爐子上按。高慶廷急忙上前幫助母親,李繼香趁機用頭狠狠撞向高慶華的胸部,將其撞倒在地。
這一刻,李繼香不再是年近六旬的農村老太太,她把多年的憤怒和怨恨一股腦地發泄出來,拾起地上的長板凳朝大兒子頭上砸去,將其砸暈後,她還不解氣,繼續朝兒子身上胡亂砸去,直到高慶華一命嗚呼。
小兒子高慶廷看到這一幕,呆在原地,不知所措。最後,李繼香也癱倒在地,無力爬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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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好一陣子,李繼香才清醒過來,看著血肉模糊的大兒子,她覺得有必要通知一下村領導,讓小兒子扶她起來,說:「走,孩子,扶娘到支書家去把大門關上。別有野狗來啃他。」
在派出所,李繼香將大兒子高慶華的罪行和自己殺死他的作案經過,一五一十講了出來,眼裡沒有淚水,只有一聲長嘆:「唉,我養了個衣冠禽獸。」
1995年5月19日,兗州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罕見的弒子案。在法庭上,李繼香很平靜,她說:「我雖然殺了人,但我為村裡老少爺們除了一害,我請求從輕處罰我。」
同時,澹臺墓村70多戶村民和村委會聯名上書請願,希望法院對李繼香從寬從輕處理。
1995年5月29日,法院一審判決,李繼香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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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慶華,夜盜西鄰金,暮竊東鄰姬,作惡多端,實在是罪大惡極。再加上,他兩次進牢房都不思悔改,反而對這個社會越發怨恨,死於非命是活該報應,死有餘辜。
身作里中橫,家藏亡命兒。李繼香想不通,自己親手養大的兒子為何會越活越殘暴?多年來,讓身邊親人和鄉親們遭受了多少折磨,忍受了多少痛苦。
其實,高慶華病態心理的形成與家庭教育和成長環境有很大關係,他從小嬌生慣養,別人都不敢惹他,父母又一而再,再而三地遷就順從,這導致高慶華恃強凌弱的思想越發猖獗,心理逐漸走向扭曲和畸形,屢次勞改屢次不改。
李繼香最後被逼無奈,義憤殺人,雖情有可諒,但罪責難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