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老公對女兒不好,但女兒參加工作後對我和老公一樣的孝順,逢年過節都會主動給我們買衣服,送紅包,看到女兒如此孝順,我感到很欣慰。
去年兒子畢業後留在了武漢工作,聽兒子說談了個對象,老公一聽很高興,想著兒子終究要結婚,和我商量後縣城全款給兒子買了套房,將來用當作兒子的婚房。
前些天女兒把對象帶回家,我和老公特滿意准女婿,不過在女兒的婚事上我們發生了分歧,我想著既然給兒子買了房,那也應該給女兒買房,倘若女兒有套婚前房,將來女兒也有個保障。
想到這些,我跟老公商量想花50萬給女兒買套婚前房,沒想到老公拒絕,他說女兒終究是嫁人的,還說買房是女婿的事,讓我們不要操心,還讓我把這錢留著給兒子用。
我一聽就來氣了,同樣是我們的子女,為何待遇差距這麼大?我為女兒打抱不平,跟老公吵架,老公死活不同意,最後我跟老公提離婚,如果他不同意我就離婚。
哪怕我離婚了,我也要給女兒買套婚前房,不為別的,就為了女兒將來著想,這也是一個做母親的責任。
雖然女主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女兒的將來考慮,是為了給女兒一個保障,可因為這事鬧離婚,我覺得不值。
父母不管再怎麼偏心,我們都會為了兒女的幸福著想,倘若女主能夠和丈夫好好協商,或許會化解彼此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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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真實故事改編,如有雷同純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