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江蘇女嬰被父母遺棄,16年後親媽找上門來想要她骨髓

當天晚上放學,張建洪給娜娜做了一桌愛吃的菜,父女倆坐下來好好地吃了個飯,席間,張建洪語重心長的告訴娜娜,在醫院有一個病重的陌生弟弟,是自己一個老友的孩子,十分可憐,他需要好心人捐贈骨髓,才能活下去,他問娜娜是否原因幫助這個弟弟。
善良的娜娜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並很快在大人的安排下去到醫院做配型。
在醫院見到陳玲時,娜娜熱情地稱她為阿姨,而作為親生母親的陳玲見到娜娜卻沒有流露出任何情緒,只簡單的對娜娜的善心表示了感謝。
娜娜和弟弟的配型很成功,她是最適合做骨髓捐贈的人,得知這以結果,陳玲當時就高興地直言:「我兒子運氣挺好的。」
對此娜娜也很高興,畢竟能參與到一場挽救生命的行動中,也是人生中一個不錯的成長體驗,但張建洪此刻卻不那麼樂觀了,在答應陳玲夫婦讓娜娜捐獻骨髓之前,他對骨髓移植完全沒有概念,全憑著一腔善意就同意了,但當他來到醫院時,才從醫生口中得知了骨髓移植的詳細過程。
骨髓抽取等同於娜娜也要經歷一次小手術,她還這麼小,能承受得住嗎?連醫生都不能保證骨髓移植對娜娜的未來完全沒有影響,這讓張建洪心裡打起了鼓。

思來想去,他還是決定要先給孩子留下一個保障,於是他找到陳玲商議,他想要在骨髓移植前讓陳玲提供一筆保障金放在第三方,若骨髓移植後娜娜身體產生不適,拿這筆錢也能彌補娜娜的損失,保障她將來的生活,當然,如果手術後娜娜身體完全沒有問題,陳玲也可以將錢全部拿回去,張建洪一分錢都不要。
聽到這個要求,陳玲不樂意了,她覺得張建洪不講道理,在她看來,娜娜原本就是她的女兒,現在讓她來就親生弟弟是她應該的,為什麼還要給錢?她認為是張建洪想吞這筆錢,所以兩人就爭執了起來。
最終這個事情沒有談攏,兩家人不歡而散。
事情惡化
見陳玲家態度不是很好,張建洪就不願意讓娜娜去捐贈骨髓了,娜娜也很理解父親,這麼多年,父親一個人將自己養大,十分辛苦,若自己有個什麼不測,這個家就難了。
沒有過多久,陳玲又找上張建洪家所在的村委會,委託村委會一起上門和張建洪協商,這一次陳玲的態度明顯比上一次好多了,她在張建洪面前哭窮,稱自己家原本條件就不是很好,為了給兒子看病也花了不少了,即便骨髓移植之後,還要面臨大筆養護費,張建洪所提出的「保障金」她根本拿不出來。

在村委會的助攻下,張建洪父女最後還是同意了進行骨髓捐贈,並且免了那筆保障金,但張建洪又提出了第二個要求。
因為張建洪家養殖場養的是螃蟹,每年二月就是塘里撒苗的時候,往往這個時候張建洪就會特別忙碌,他根本抽不出時間每天跑兩三百公里去醫院陪女兒,於是他要求將陳玲的孩子轉到蘇州畢竟近的醫院進行手術。
居委會覺得這個要求也不是很過分,因為張建洪也沒有老婆,孩子和工作他都得兼顧,況且轉個院也不是什麼難事。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