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八旬老太太狀告兒媳和孫子「套路」賣房,被法院駁回
父母含辛茹苦將孩子養大,子女給他們養老送終是天經地義。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有些父母和子女因為贍養問題鬧上了法庭,搞得一家人關係很僵。
2014年8月,江蘇南京六合區80歲的老太太卞秀珍就因養老問題,一紙訴狀將大兒媳和孫子告上了法庭。她要求法院撤銷她與兒媳宋桂雲之間簽訂的贈與協議,想收回房產,因為兒媳和孫子李強沒有贍養自己。
法庭上,老人痛哭流涕,說:「我到老了還要受這個罪啊!我的老頭子啊,怎麼不來把我帶去啊!」

卞秀珍
卞秀珍的情緒非常激動,哭訴大兒媳和孫子不孝,是「詐騙犯」,騙了房子後就不管她了。對於老太太的指責,宋桂雲和李強顯得很漠然。
依照宋桂雲母子倆的表現,難道他們真的拿了老人的房子後翻臉不認人,不願意盡贍養責任?
「不孝的」大兒媳和孫子
卞秀珍老人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但大兒子在1994年時意外去世,她就只剩下一兒一女了,老伴前些年去世了。大兒媳一家經濟情況要差一些,二兒子和女兒家裡更富裕一點。隨著年紀越來越大,她的身體也越來越差,同時擔心沒有人照顧自己,給自己養老送終。
老人名下的房子是用老家的拆遷款買的,已經有一些年頭了。2013年,卞秀珍老人和女兒李愛琴關係比較親近,於是在房產證上加了她的名字,希望女兒能贍養自己。不過,母女倆因為贍養費的問題產生了矛盾。老人要求李愛琴除了交水電氣費之外,每個月額外還有給她一些錢,讓她有錢可花。

李愛琴
誰料李愛琴只願意每個月給200塊,老人想讓她多給一點,畢竟錢太少了,每個月吃藥看病都需要錢。但她不同意加錢,理由很簡單:母親的房子只給她一半,到時候母親死了其他人一樣會跟她分房子。如果房子只是李愛琴一個人的,她願意承擔母親所有的贍養費。
她的態度,令卞秀珍老人十分傷心,一氣之下在房產證上取消了她的名字。也就是說,老人百年之後她連房子的一半都拿不到了。
母親「如此狠心」,李愛琴氣得大病了一場,一個月後身體才漸漸好轉。因為此事,卞秀珍母女倆產生了隔閡。這時,大兒媳宋桂雲主動找到老人,對她說:「這房子你不能給二兒子一家,他們家的是姑娘,和你女兒一樣是外姓人。如今李家上下只有李強一根獨苗,你不把房子給他你給誰?你要把房子給我,因為我等於是姓李的,我們會對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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