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婿家養老8年,老家拆遷兒子來接,我:別想拿到一分錢!
當初老伴走後,老家就落到了我的名下,作為戶主,拆遷肯定是要我回去簽字的,而兒子的戶口之前給他買房子的時候他就遷了出去,也就是說這次拆遷和他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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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兒子和兒媳這麼多年對我不管不問,現在無事上門獻殷勤,肯定有目的。我是不會再相信他們說的話了,當初老伴拿命換到的三十萬,基本都花在了他們家,錢花完了從我身上再也榨不到油水他們就把我趕出家門。
能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我還沒有老糊塗,我不可能再重蹈覆轍。 於是我冷冰冰對兒子兒媳說: 「這麼多年,沒有一點聲音,一聽拆遷就想到我了。
這個錢你們就別惦記了,我想給誰就給誰。」 兒子一聽立馬對我說: 「媽,說到底我才是你的兒子,先不說姐姐家缺不缺這點,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要知道外孫不是跟我們家姓的,你孫子才是我們家血脈的延續。
媽,你不要搞錯了。家底怎麼可以給外人呢?以後到了地底下你怎麼面對我爸。」 我被兒子這番話氣到不行,我看透了,我已經不想理會了。我不再理兒子和兒媳,我讓女兒趕他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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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筆錢,我準備把一半給女兒女婿,不管他們缺不缺,我是肯定要給的,也算是我的心意。至於另外一半,我準備留在身上防防老,或者說到時候孫子上路我就給孫子,如果和他爸媽一個德行,那麼對不起,這錢我留著自己花,花不掉以後都留給外孫。
現在,兒子和兒媳還是會經常過來看我,但我知道他們就是單純想我錢而已,我的心被他們傷透了早已冰冷如雪,我是不會再給他們一分錢,再給他們傷害我的機會的。那麼大家說我做得對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