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家長,男友的媽媽給了我10000元紅包,一回家我就報了警
雷勇狡辯,「我們是男女朋友,交往的時候互相花錢,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劉夏她自己也爭搶著要買單過,說明她不是只盯著男朋友錢包的人,我覺得花她點錢沒什麼吧。」
劉夏冷笑一聲,「我從來沒覺得,交往過程中必須男方花錢,可是你虛偽又愛面子,不許我花錢的同時,還利用我對你的信任,偷偷轉我的錢。這是偷竊行為。」
雷勇很不服氣,「什麼偷不偷的,這些錢都是花在你身上的呀,我給你買了……」
他剛想一樣樣列舉,劉夏打斷他,「我沒有非要你請客,也沒有一定要你買什麼禮物給我,你這麼做也不是為我。你只是好面子,但自己又沒有對等的能力,所以才偷拿我的錢裝大款!」
雷勇交代了那8萬元錢的用途,除了請劉夏吃飯等消費,他還給自己換了最新款的手機,買了幾雙好鞋。
他耷拉著腦袋,「我新進公司,工資並不高,可我怕讓女朋友請客會被人笑話,我一開始真的只是想借劉夏的錢請她吃飯。我偷偷轉了幾次錢,她都沒有發現,我的膽子就大了,想買新手機,錢不夠,就又從她那拿了一些……後來就再也收不住了……」
由於涉案金額巨大,雷勇被依/法/刑/拘。

6
雷勇爸媽找到劉夏,罵她貪慕虛榮,說要不是為了滿足她的虛榮心,雷勇根本不會犯下這樣的大錯。
「我兒子從小到大都很要強,別人考研光宗耀祖,他上著班也要堅持考研。他那麼努力,就是不想比別人差。都是因為你這個惡毒的女人,害得他現在前途都毀掉了!」
劉夏淡定地說,「雷勇自己已經承認了,他拿走我的那8萬元錢,其中至少6萬元都是花在自己身上。他買手機買鞋,連跟他的朋友聚餐都裝大款搶著買單。叔叔阿姨,貪慕虛榮的人不是我,是雷勇他自己!」
雷勇爸媽傷心地哭起來,可是現在他們後悔也晚了,只好相互攙扶著離開。
劉夏爸媽也唉聲嘆氣,本以為幫女兒尋了個不錯的男朋友,沒想到竟是個小偷。
劉夏摟住他們,「婚姻大事急不來的,一定得慢慢選,你們以後可別催我了。心急連熱豆腐都吃不上,又怎麼能找到好男人呢?」
找對象時,一定不能急,要慢慢考察,一個人的性格和品質,只能通過長時間的相處,才能從日常行為中體現出來。
劉夏爸媽向她保證,再也不會催她結婚。
劉夏無比慶幸,在結婚之前,她就發現了雷勇的真面目,及時止損。
現在她有大把時間,可以慢慢挑慢慢選,尋找真正適合她的伴侶,挺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