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猝死頭七沒過,小叔子以婆婆的名義,來分割老公財產和撫恤金
周末的時候,父親經常會叫段興文來我家,兩個人一起寫寫、畫畫,有時一起下下圍棋,品品茶。
說實話,那時我挺看不起經常來家裡的段興文,覺得這個人挺會鑽空子,周末還來領導家裡拍馬屁。
父親經常讓段興文來家裡的時候,我剛大學畢業參加工作,我在報社做記者,有時父親會讓文筆很好的段興文給我看看新聞稿,讓我多跟著段興文學習。
那時我根本沒有想過,父親是想把段興文介紹給我,讓他做自己的女婿。
父母只有我一個孩子,當年讀大學的時候,母親就特意囑咐過我,不許談外省的男朋友,他們不想我遠嫁,母親說遠嫁的女人除非自己很強大,否則基本都會很受苦。
剛開始,我還是牢記父母的話的,但感情這種東西不是自己想控制就控制得了的,我喜歡上我們學校門口擺修表攤的一個男孩。
他很像我年輕時喜歡的偶像黎明,雖然只是個修表的,但他溫文爾雅個子長得很高,和我們學校的男生沒有什麼區別。

我從小到大就是個挺聽父母話的小孩,青春期也沒有叛逆過,沒有聽從父母的話,選擇在省內的大學上學,是我做過最出格的事。
我知道,如果父母知道,肯定不願意我去喜歡一個擺攤的男孩,可我不知道怎麼搞的,就是深深的喜歡上那個男孩,差不多每天都會去他的表攤看他修表。
有一天他突然問我:「你經常偷偷看我,幾乎每天都來,是不是喜歡我啊?」
我的臉一下子紅了起來,但也大膽的說:「是啊,我喜歡你,感覺和你在一起很有意思,你也喜歡我嗎?否則你怎麼會注意我在看你。」
他一把將我拽進懷裡,我比他矮很多,我把頭埋在他的懷裡,我們就這樣戀愛了,我們拉手、做一些親密的事,說一些胡言亂語,總之只要在一起我們就很高興。
他經常會問我,為什麼會喜歡上他?我總是笑笑,說喜歡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被他問急了,我就說,你長得帥啊,多像黎明啊,跟你說話很有意思,跟你在一起很開心。
臨近畢業的時候,媽媽給我打來電話,不小心被他接了,媽媽問東問西問了很多。
過後媽媽又給我打來了電話,我只能告訴媽媽實情,媽媽有些歇斯底里的對我說:「如果你跟他在一起,我就跟你斷絕關係,你不知道,你男朋友說的甘肅那個縣還是貧困縣,你從小到大衣食無憂,要吃好的穿好了,你怎麼受得了那種罪!」
也許我的青春叛逆期來晚了,媽媽越反對,我越堅定要跟他一起,我對他說:「我媽說的話你不要放在心裡,我喜歡你是我自己的事,雖然你沒有正式的工作,賺的錢不多,但是跟你在一起我每天都很開心,我就快畢業了,很快能夠找到工作,以後我養你。」
然而事情並沒有向我想像的方向發展,畢業的前兩天,他被110帶到了派出所,那天他擺攤回家的時候,被一群好久沒見面哥們叫去大排檔喝酒。
大家說起了我倆的事,有個哥們都勸他跟我分手,說他是癩蛤 蟆想吃天鵝肉,說我是大學生,怎麼可能看中他一個初中生,只是跟他玩玩,叫他不要太認真。
結果兩個人就發生了口角打了起來,他們都喝多了,砸壞了大排檔了很多東西,被帶去了派出所。
他在派出所里待了15天,我去接她的時候,鬍渣青青的樣子就像變了一個人,他沒有理我,自顧自的就走了,回到出租也關了門,無論我如何敲門他都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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