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大概的意思是寧可拆掉十座廟宇,也不能去毀壞人家的一樁婚事。由此可見,拆散姻緣非君子所為,其行為之惡劣,是會被人戳脊梁骨的。就像我們身邊,男女雙方父母,在得知子女戀情之後,都會去打聽對方的情況。但一般來說,沒有熟人,或者說沒有親戚,一般打聽不出來多少實質性的東西。
畢竟斷人姻緣的事情,一輩子會被人指責,沒什麼交情的人,不會和你說實話。而作為父母,自然更加希望自己子女的婚事能夠順順利利,不要遇上什麼挫折。但凡不是太離譜,只要子女自己喜歡,父母都拗不過孩子,都會同意。親手拆散子女臨近婚期的婚事的父母,少之又少,肯定也是遇上了大問題。
邱阿姨的兒子和準兒媳婦,戀愛多年,身邊所有人都認為兩個人走進婚姻,是板上釘釘的事情。而且兩家也已經談婚論嫁,看起了婚房和婚慶。但准親家忽然提出來的一個要求,讓邱阿姨忍無可忍,不顧已經臨近婚期,不吃不喝,逼迫兒子答應,親手拆散了兒子的婚事。雖然兒子很痛苦,但她覺得自己沒有錯。
邱阿姨的自述:
我認為每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自己在意的事情,都會有自己的堅持。我也不例外,我是一個傳統的女人,我的堅持,就是延續我和我老公的血脈,簡單來說,我希望我能有兒子,也希望兒子能給我帶來孫子。可能有人會說,你家是有啥要繼承嗎?非得生兒子,要孫子?
認為我自己也是一個女人,怎麼能瞧不上女人。事實上,我並不重男輕女,我生養了一兒一女,從來不曾忽視過女兒。不管是情感上,還是經濟上。我之所以堅持要兒子,只是因為兒子的孩子,才能延續我們的姓氏。我也知道挺虛無的,但既然這是我的堅持,你也知道,那就合則來,不合則散。
除此之外,我其實很明事理。兒子和準兒媳婦,是機緣巧合認識的,我其實一點都不喜歡她。準兒媳婦,雖然長相不錯,但幾次相處下來,矯情、多事,還很自私,萬事都以自己的感受為先。我覺得這樣的女孩子,適合做一輩子父母掌心的寶貝,而不適合結婚成家,當一個好妻子、好媽媽、好兒媳婦。
在我心中,早就有知根知底的小姐妹的閨女,我覺得她聽話懂事,對長輩又孝順,完全就是賢妻良母。但兒子不喜歡,我深知婚姻的基礎就是感情,所以即使我不喜歡準兒媳婦,我還是同意了這門婚事。結婚之前,雙方父母見面、談婚論嫁,然後才能定下婚期,舉辦婚禮。我這個人,既然已經同意了兒子的請求,就不會出爾反爾。
我看著兒子見我答應婚事,而開心的笑臉,心中也是愜意的。但我最終還是親手拆散了兒子的婚事,只因准親家太離譜,而準兒媳婦,一點都沒有考慮我們的感受。以我們兩家的經濟情況,差不多就是兩家一起出首付,貸款買大戶型的婚房,或者兩家一起全款買小戶型的婚房。至於彩禮,差不多就是6萬左右,嫁妝的話,我家無所謂。
反正最後,都是給兒子和兒媳婦的新家庭的。但準兒媳的父母,上來就提出要16萬的彩禮,而且婚房要我們男方一家準備。我先是被16萬彩禮給嚇了一跳,隨後又被我家需要全款買婚房,但名字卻要加上女方名字,給搞無語了。但兒子喜歡,怎麼說都聽不能進去,我向來明事理,從小到大基本上都順著兒子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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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在婚姻大事上,只要能隱忍,我也就忍了。所以在兒子的堅持下,我答應了這些不合理的婚嫁要求。給16萬的彩禮,我出錢買一套婚房,然後加上兒媳婦的名字。親家母說,我答應這些婚嫁要求,理所應當,畢竟我家娶媳婦,肯定要花錢。總不能讓嫁閨女的家庭,嫁出去一個女兒,還付出很多吧。
我本以為,我家都這麼退讓了,應該不會出現什麼麼蛾子了吧。結果可好,臨近婚期,準兒媳婦忽然和我說,以後只生一個孩子,由於她是獨生女,所以孩子要隨母姓。我當時都愣住了,兒子和兒媳婦結婚後想要生幾個孩子,要不要二胎,我都無所謂。但孩子的姓氏肯定是要跟著我家的,怎麼能隨母姓呢?
雖說不管孩子姓啥,都是父母的親生骨肉,但孩子隨母姓的情況,基本上都是上門女婿。或者是兩家長輩,以及夫妻雙方商量好了,大多數都是第二胎的孩子,不論男女,都隨母姓。但現在是啥情況,既然是我家出了16萬彩禮,準備了婚房,是結婚娶媳婦的婚嫁形式,怎麼孩子的姓氏,卻成了女方招上門女婿的形式呢?
我兒子和我說,咱們可以好好商量。我氣笑了,說:「你女朋友是和我們長輩商量嗎?她是來告訴我,她和她娘家的決定。我承認我就是在意這些虛無的東西,我不可能讓孫子隨母姓。如果她堅持,那她家出錢,準備婚房,你去當上門女婿好了。」讓兒子去當上門女婿,自然是氣話,但我也想和兒子說,做人做事,不能這麼雙標。
既然你選擇了男方給彩禮、準備婚房的男婚女嫁的婚嫁形式,那在孩子的姓氏上,就不要生出別的心思。因為我的拒絕,婚事僵住了,準兒媳婦仗著我兒子的喜歡,各種鬧騰。希望能拿捏他,並且通過他,來拿捏我。我越發覺得這門親事不合適,這一家人小心眼太多了,要是真的成了姻親,以後糟心事少不了。
我讓兒子分手,兒子不同意,沒辦法,我不吃不喝,問兒子要媽媽還是要老婆。我知道做法比較不厚道,但我沒有別的辦法了。兒子的這門婚事,我必須要拆散。兒子雖然深愛他的女朋友,但他孝順,也不能不管我,最後只能分手。分手之後,兒子消沉了很多,我很心疼,但覺得自己沒有錯。
要16萬彩禮,要婚房,孩子還要隨母姓,憑啥?我親手拆散兒子這樣的婚事,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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