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錯怪了大兒媳小鳳,但大伯一家人從不肯承認。
好在後來二堂哥劉征娶了二堂嫂,兩人婚後生了三個孩子,兩男一女。
但那兩個堂侄在那個家庭的薰陶下從小人品就不好,經常干偷雞摸狗的營生,村裡人一提到他們哥倆直搖頭。
但二堂哥兩口子不以為然,就這樣,因為後來大侄子偷竊電纜,被判了7年,二侄子上學因為在校打架鬥毆,被勸退了,出去打工又眼高手低,直到30多歲才帶回來一個外地媳婦,因為吃喝嫖賭打老婆,那個外地侄媳婦沒少受罪。
大伯家的三堂弟(比我小10個月)不知道什麼原因,在十多歲的時候得了「羊角風」,幹活稍微累點或者受刺激了就口吐白沫人事不醒,很嚇人,我見過好幾次。
正因為有這個毛病,三堂弟一生未娶,在大伯去世後,帶著大媽過日子。可在三堂弟38歲那年「雙搶」期間,因為在水田幹活時發病,沒人發現,死在地里。
白髮人送黑髮人,大媽哭的死去活來,從此也沒了依靠。
那照這麼說,大伯後代就沒有「全和」的人家了嗎?不是,小堂弟劉金因為出去打工,認識了一個女孩,後來兩人到女方落戶,有了一雙兒女。
聽母親說只有小堂弟一家過的像個樣子。
這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
大伯大媽一輩子那麼精明強幹,為啥一代不如一代呢?匯總一下就是把事做絕了,沒給兒孫留後路。
奶奶在世的時候一開始自己過,住在兩個兒子給她蓋的兩間小屋裡。後來歲數大了,我父親建議把奶奶接到家裡住,或者兩家輪著過也行。
誰知道大伯咆哮道:「讓她就在小屋裡自生自滅吧!哪有空顧上她?」
因為那時候他的兩個孫子犯事了,他正發愁呢。
但我父母怎麼能不管?最後只好把奶奶接到我們家,由我父母照顧,一直到81歲去世,停喪也在我們家。
按老規矩奶奶棺槨應該在長子家才合規矩,但大伯大媽這時候感覺麻煩不說,還無利可圖(老家白事都要搭錢),就不再提。
大媽在三堂哥去世後第二年,把腿摔折了,在床上躺了一年多,二嫂和我母親給她送點飯,可沒堅持一年也走了。
而我老實巴交的父母呢,日子過的芝麻開花節節高。
我姐大蘭初中畢業後嫁給了一戶普通人家,不過姐夫會修理機械,後來自家開了修理廠,當了老闆。
我初中畢業考上中師,現在在鎮上中學教書,老公在電力局上班。
小妹考的大學,兩口子在深圳安家落戶。
父親一輩子踏實教書三十多年,後來由民師轉正,如今退休金拿7千多,在老家跟母親過著悠閒的田園生活。
我和姐姐離家近,幾乎每個星期都要去父母那看看,幫著洗洗涮涮,陪老兩口聊聊天,有個頭疼腦熱的第一時間趕到。
所以我母親逢人就說:這輩子沒白來這世上一趟,總算苦盡甘來。
所以老話講的好:
人有多大肚量,就能端多大碗;
有多大德行,就能享多大福。
大伯大媽為啥把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爛呢?就是他們為人不善良,上對不起父母,下對不起手足,沒給子孫留口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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