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明白,這麼好的公婆,這麼好的爺爺奶奶,怎麼我老婆和女兒卻與他們不親呢?
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每次回家老婆都是看弟媳的決定,弟媳不回她獨佔公婆的疼愛不是更好嗎? 吃飽飯我們一家人在客廳看電視,老爸去摘了一籃子荔枝回來給我們吃,現摘的就是新鮮,我們一家三口吃得停不下來,吃飽後我媽還貼心地給我們一人端來一碗鹽水,怕上火嘛。
到了晚上10點,媽媽包的粽子熟了,我們只開了一個三角粽試試味道,因為實在吃不下了。
吃了粽子,我媽說:「阿春(指我),鄉下裡的人越來越少了,很多人都去都市裡跟兒女生活了,就連我們平時引水喝的那條小溪也快沒水了,我和你爸沒打算要去你和你弟家生活,我們打算在你弟的都市買房子,上個月已經去看過了,70平方的兩房,48萬(約台幣205萬),你出個20萬(約台幣86萬)吧?」 我媽的話使正在喝茶的我嗆到了,20萬雖然不是大數目,可我也沒有啊,我經營著一家小店鋪,以前每個月都能賺個2-3萬(約台幣9-13萬),最近兩年每月只有七八千(約台幣3~3.5萬),減去房租和一家三口的生活費基本不剩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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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的薪水有5800(約台幣25000),我們那17萬(約台幣73萬)存款都是她的薪水存下來的。
可我媽說的也是實話,我們鄉下因為太偏遠所以沒有自來水,平時喝的都是從山裡引到家的山水,以前的小溪水流很大,端午時節我們還經常去游泳,可現在已經快乾涸了。
我爸媽雖然還年輕,也還可以幹活不需要照顧,但因為飲水和生活不便等原因,他們過不了兩年就得來跟我和我弟生活,我無法想像他們來了之後婆媳矛盾會不會也把我逼得不想回家。
我弟是奉子成婚,爸媽看重他們的第一個孫,所以給了15萬(約台幣64萬)我弟買房結婚,輪到我結婚時家裡已經沒錢了,爸媽跟我舅舅借了5萬塊(約台幣21萬)給我,就是看在我爸媽借錢給我結婚的份上,我老婆才勉強願意回鄉下看看他們,一起住是絕對不可能的! 所以,我也認為他們買房子自己住是最好的,可以避免許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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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秋(指我弟弟)也是出20萬(約台幣86萬)嗎?」我尷尬地問我媽。
我媽說:「是啊,我們買房,他能不給錢嘛。
」 我在心裡嘆了一口氣,弟弟一個人上班,領著1萬2(約台幣51000元)的薪水養老婆孩子,竟然還能存下這麼多錢,而我…… 我和老婆也有17萬(約台幣73萬)積蓄,再借3萬(約台幣13萬)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卻很忐忑,因為我知道這積蓄是老婆的命根子,她不會同意的。
可七年前,務農為生的父母即使沒錢也會借5萬(台幣21萬)給我結婚用,現在他們買房,我這個當兒子的又會做生意的出20萬(台幣86萬)很應該,何況我弟也出了。
我再嘆一口氣,明年景氣好了,我一年賺它個30萬(台幣129萬)給老婆就行了。
於是我抬頭挺胸,正要答應出20萬(台幣86萬)的時候,我老婆指了指茶幾,我順著老婆的手勢看去,茶幾上躺著我的手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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