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有人說,父母跟子女的緣分分為兩種,一種是來報恩的,一種是來討債的。
來報恩的子女,父母自然少受苦受罪,甚至可以安享晚年。而來討債的子女,父母卻會吃盡苦頭,甚至會被子女所拖累。
孟阿姨和老伴全款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子,兒媳婦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美其名曰她對婆家也有貢獻。直到兒媳婦無意中說漏嘴「不加我名我父母咋養老」,讓孟阿姨果斷改名收回房子。
自述人:孟阿姨
有人說,父母看著子女結婚成家,也就完成了父母的職責和義務。然而,對於我而言,我要操的心卻不止兒子結婚成家。
兒子拒絕我們給他安排的相親,執意要跟門不當戶不對的外地農村兒媳婦結婚。雖然我們也尊重兒子的決定,可每每想起兒子的自甘墮落,我和老伴就忍不住捶足頓胸,意不平。
兒媳婦雖然跟兒子是大學同學,可兩個人的原生家庭卻相差甚遠。兒子是獨生子,我們有退休金和醫療保險,晚年不需要兒子操心。
可兒媳婦卻不一樣了,她是家裡老大,還有個小她三歲的弟弟。兒媳婦的父母,也只是很普通的打工一族,以後養老肯定是要全權依賴兒子女兒,甚至女婿。
但兒子固執,甚至在我們還沒徹底點頭同意的情況下,兒子就擅自主張偷走了戶口本,和兒媳婦偷偷領證結婚了。
結婚證都領了,我和老伴也只好認命,開始給兒子張羅婚事。只是兒媳婦人雖然是從小地方來的,但結婚的要求卻是獅子大開口,說得頭頭是道,一樣也不落。
兒媳婦要求市中心一套婚房,外加10萬彩禮,而這筆彩禮她不打算陪嫁回來,要留在娘家,算是她回報父母二十多年的辛苦。
兒子也認同,還勸誡我們要想開一些,別為了錢跟兒媳婦離心,以後也沒辦法指望兒媳婦養老。雖然我們也明白這個道理,可兒子如此直白說出來,我們還是很堵心。
我和老伴思來想去,擔心我們貸款給兒子買房,以後兒子肯定會背著我們加上兒媳婦的名字,於是我們就提出全款買房,只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
我以為兒子會站在我們這邊,畢竟我們做這一切,也都是幫兒子振夫綱,保留自己的婚前財產。可兒子不領情也就算了,還把我們的打算全都告知了兒媳婦。
兒媳婦一聽就開始鬧騰,說她是嫁到我們家享福的,可不是來吃苦受罪的。更何況,她以後還要給我們兒子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怎麼也算是家裡的一大功臣,房產證必須加上她的名字。
兒子動搖了,甚至對我們各種軟磨硬泡,生怕兒媳婦會一怒之下取消婚約。看著兒子不爭氣的樣子,我和老伴只能暗暗搖頭嘆氣。
我們考慮了許久,也終於答應了兒媳婦的要求,準備在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殊不知,還沒等我們有所行動,兒媳婦就坐不住了。
她開始一遍遍催促兒子趕緊去落實,還說「不加我名我父母咋來養老」。兒子倒是沒有聽齣兒媳婦的弦外之音,可我和老伴卻聽得膽戰心驚。
如果房產證加上兒媳婦的名字,那是不是就意味著我們給兒子買的全款房,終究會為兩位親家作嫁衣裳,連我們自己都沒資格住進去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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