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范城,今年31歲,在一家眼鏡店裡做驗光師。
我和女友王晶是在朋友聚會上認識的。她長相甜美,身材勻稱,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移不開眼了。
聚會到一半時,借著酒精的作用我加了王晶的微信。之後我在微信上經常找她聊天。在我的「死纏爛打下」,終於把王晶追到了手。
因為在那次聚會上,我感覺王晶是一個很會過日子,是個適合結婚的對象。
我發小的老婆花錢大手大腳。發小經常跟我抱怨,要我找對象一定要找個會過日子的,不然口袋存不住錢。
所以,看到王晶在聚會結束時,把沒吃完的水果、花生都打包回家,我感覺她是個勤儉持家的女人。
可是越交往,我越發現王晶的品行有問題。
2
國慶節,我們休假一起外出遊玩,在一家小餐館吃飯。
因為假期人多,吃完飯我準備付款時,王晶說她已經給過了,我們就直接走了。
走了一段路之後,我聽到有人在後面邊喊叫邊追趕我們。
王晶回頭一看,拉著我就跑,我還沒反應過來,就被追上了。我們之前吃飯的那家店老闆拉著我的手不放,要報警說我吃霸王餐。
我甩開老闆的手,說他抓錯人了,我女朋友有付款。我一邊說一邊讓王晶拿出她的手機,準備給老闆看她的支付記錄。
王晶卻躲躲閃閃,慢吞吞地打開手機,吞吞吐吐地說有可能是網絡不好,沒付到,她再掃一下吧!
王晶付完款後,老闆走了,她沖我翻白眼:「拽都拽不動的憨貨,本以為可以吃個霸王餐的,沒想到這麼倒霉被追到了。都怪你,蠢蛋。」
我不可思議地看著她,她原來沒付款呀!她怎麼能這樣呢?
我拉著王晶的手,不讓她走,跟她說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她不以為意道:「那老闆生意那麼好,就我一個人沒付款,他又不會虧。再說了我們又沒點多少菜,這次是我運氣不好,上次我跑的快,那老闆都沒發現。要是再有下次,我肯定走小道,不給他發現。今年是你拖我後腿,才被追到的。」
我被王晶這番話,驚得在原地石化了!
3
我想繼續跟王晶溝通,她渾然不在意地擺擺手,說我一個大男人婆婆媽媽的,就徑直走了。
我想著以後慢慢讓王晶改掉這個壞習慣。可她的行為,又一次超出了我的認知。
假期最後兩天,我帶王晶回了一趟我爸媽家。
爸媽看我帶女朋友回家,非常開心,提前準備了好多好吃的,都是王晶的最愛,小龍蝦,糖醋裡脊,多寶魚……王晶就給我爸媽買了十塊錢的香蕉。
我們走時,我媽還給王晶包了5000塊紅包。
過了兩天我正在上班,我媽打電話給我,問我回家時,有沒有看到她的金手鐲。
我說我都沒去她房間,沒看到,可能是她自己放哪裡忘記了,再仔細找一下。我覺得這是一件小事,也沒放心上。
又過了一個月,我和王晶回她家給她媽媽過生日。王晶當著所有親戚的面,給她媽帶上金手鐲。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我看著那手鐲有些眼熟,但是當著大家的面,也不好問什麼。飯後我問王晶那手鐲,在哪兒買的?
她居然理直氣壯地說,在我媽抽屜里順手拿的。看我媽有個首飾盒子,她好奇翻開看,發現裡面有好多黃金首飾。
那都是我爸每年給我媽買一個,一點點攢起來的。
王晶說,反正她是要嫁進我們家的,我又是獨生子,以後我媽的這些首飾還不都是給她的。她只是提前拿了一個而已,又沒多拿,讓我別大驚小怪的。
我說她這是不問自取,叫做偷!
王晶反過來說我小氣巴拉的,很不男人,馬上就一家人了,還這麼斤斤計較。
她這還不算什麼,還有更讓我氣憤和離譜的!
4
晚上回到家,我發小給我打電話,問我啥時候還他錢,我一臉問號?
反問他,我啥時候借過他錢呀?
他說上個月我給他發信息借了五千,說有急用。因為我們倆關係好,他也沒多問就直接轉給我了。
我不相信,問他是不是被騙了,我這裡都沒有收款記錄呀。發小發來聊天記錄圖片,我一看的確是我和他的聊天。但是,我從來沒有跟發小借過錢。
與此同時,還有幾位好朋友也發來信息問我啥時候還錢,都給我發了聊天記錄圖片和轉帳信息,加起來差不多借了兩萬八。
可我這邊都沒有收款信息和收款記錄,我有些懷疑他們是不是在跟我開玩笑,又或者是騙子想騙我。
我乾脆不理他們,覺得無聊,就把手機關機,睡覺。
第二天大家又給我打電話,說我不仗義,借錢不還,還想賴帳,不夠朋友!
我開始認為他們在開玩笑,但是現在覺得心有些慌,索性就叫他們晚上聚一起。看他們確實有轉帳記錄,我懵了。
經過大家出謀劃策,我找到了恢復手機轉帳記錄的方法。我確實收了朋友們的錢,但是這些錢又轉到了我女朋友王晶那裡。
我似乎明白了。之前王晶說要知道我的微信密碼,包括支付密碼,這樣她才有安全感。我為了討她開心,就告訴她了。沒想到……
安撫好朋友們,我立刻回家找王晶。
5
王晶見我氣沖沖地質問,一點愧疚感也沒有,還說風涼話:「不就一兩萬塊錢嘛,至於生這麼大氣嗎?你就當提前給我預支的彩禮錢唄。這才多少呀,你就這樣大的火氣?」
我氣急敗壞地指著王晶,手都在顫抖:「你不要混淆概念,彩禮跟打著我的名義借我朋友的錢是兩碼事,你怎麼可以這樣做?」
我已經氣得說不出她什麼好了。叫她把這錢如數歸還給我的朋友們,如果不還,我們就分手。
王晶根本不在意,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還欣賞著自己剛做的美甲,說到:「我和你談這麼久的朋友,你給我花過什麼錢?要不是你摳摳搜搜的,我至於這樣做嗎?就算要分手,我也不會給你一分錢,這些錢就當我的分手費!」
啥玩意兒?這還是我第一次見到王晶這麼奇葩的人。她這麼強詞奪理,我氣到無法反駁。
我原本以為自己找了個會過日子的女人,沒想到給自己惹下一堆麻煩,還是個是非不分的人。
我不想跟王晶繼續糾纏下去,這就當是自己的一個教訓。跟王晶分手後,我自己掏錢把朋友們的錢還了。
至於我媽那個金手鐲,我又買了一個新的補償給她。
我自己貪念美色還不會識人,誤解了「會過日子」的真實含義。不是說打包剩飯剩菜就是會過日子。真正的會過日子,是懂得享受生活的同時,還會把日子過的很精彩。
還好在婚前就發現了這些問題,也算是及時止損了。
大家找女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千萬別只看表面,人品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