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0年,媽媽生下了我,那年她才19歲。
在那個年代,不經父母同意,沒有媒妁之言,自己談對象都認為是丟人顯眼,要遭人詬病的。何況我媽一個黃花大姑娘生下一個不知爹是誰的孩子!
我媽一邊帶我一邊繼續在飯館幹活,姥姥私下托親戚找媒人給我媽介紹對象,她們介紹了一圈,當人家聽說我媽的情況後,都沒了下文。雖然我媽人長得好,又溫柔賢惠,但是好的人家誰願意娶一個臭名遠揚又帶一孩子的女人?
我媽說,只從她決定生下我那時起,就沒想過再嫁人,無論吃多少苦受多少罪,她都要把我撫養長大成人。
直到那次我哭著跑回家,我媽才意識到沒有一個完整的家會給我造成多麼大的傷害。
於是她嫁給了繼父。她嫁給繼父是經過再三慎重考慮的,連戲文里的微服私訪都用上了。
繼父是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人,他上段婚姻離婚,是繼父提出來的,原因是結婚3年,妻子末孕,經醫生檢查繼父患有先天不孕症,妻子不願領養孩子,她想擁有自己的親骨肉,繼父提出離婿,他不怕此事傳出去會給他帶來什麼不好的影響,一心一意成全了她。
事實證明,媽媽這次選對了人。
我撲倒在媽媽懷裡,無地自容。
其實,我從小就享受著媽媽雙倍的愛,還一點也不知曉,我出生就給媽媽帶來了災難,我一邊無限透支著媽媽的生命,像個蛀蟲不勞而獲,一邊還囗如利箭,箭箭刺向媽媽的心房。
我以一聲「媽媽」為報酬,肆無忌憚地向她索取一切,可她卻以一聲「媽媽」為枷鎖,無怨無悔地為我付出一切。
得知原委後,我果斷辭去了正在上升期的工作,謝絕了上司和同事們的挽留,依然決然地回到媽媽身邊,在老家縣城買了房,找了份工作,把媽媽和繼父接在我身邊,一家三囗生活在一起,其樂融融。
現在我已結婚生女,媽媽和繼父整天圍著我女兒轉,樂的合不上囗。
沒有後顧之憂的我事業也在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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